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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包容审慎,加强网约车“全链条”协同治理

2023-06-16 18:41:30来源: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长沙、三亚等多地“暂缓”受理网约车运输证新增业务,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经济日报》发表评论指出,面对网约车新业态,交通监管部门要创新发展理念,主动优化管理方式,要加强信息动态监测,还要尽早建立网约车退出机制。作为一个诞生仅10年的新业态,网约车正面临新一轮供需关系的平衡调整,这并不是简单的数量控制,而是要在明确城市交通出行战略目标的前提下,用各种手段调整网约车的供给量,完善政府规制,包括准入和退出机制、评价制度、奖惩制度、监管机制等等,加强网约车“全链条”协同治理,从而打造一个更加安全可靠的行业环境。

提高准入门槛,避免过度竞争。什么样的车能够进入到这样的市场,什么样的人适合这份工作,每个城市都要根据自己实际的交通状况制定自己的管理规则。因地制宜,在国家规定基础上出台符合本地的细则,对车辆和驾驶员作出进一步规范,并明确平台的管理职责。一方面,设立更高的从业门槛,确保网约车司机的各方面能力符合规定标准。另一方面,对于网约车平台的合规运营也应进行实时跟踪和监管,及时公布潜在风险点,帮助公众了解该行业的发展情况。

在网约车行业的监管中,如果仅仅是“事前”的严格、“事中事后”放松监管,都会导致“本末倒置”“虎头蛇尾”。所以,对网约车的治理,既要从提升准入门槛、控制其数量入手,更要注重对其进行事中、事后的监督,以不断提升服务品质。加强平台监管,完善优化网约车监管平台功能,积极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依托平台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系统,不断完善后台数据库,加强对网约车大数据的监管。加强自我监管,强化平台运营的安全主体责任,倒逼平台公司主动构建安全风险管控系统,健全自律监管和行业规制等规制方式,同时制定有效的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实现自我监管,减少网约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信用监管,行业协会应协同政府部门建立完善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信用考核制度,细化评分标准,对驾驶员进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配套相应的奖惩措施,将不良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各部门可对行业的失信主体实施联合约束和惩戒。

建立健全网约车退出机制,加速网约车合规。完善网约车市场退出机制,应当分别从法律机制、行业自律机制、信誉考核机制、合约机制、闭环机制这五个方面入手。其中法律机制是根本,其他机制都是法律机制的延展和补充。但法律机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必须充分发挥其他机制的协同作用,形成多维度相互制约、相互协同、闭环管理的退出机制。通过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抓住网约车营运与监管的关键环节和关键因素,对市场退出工作程序、从业层次、市场退出时限、整体退出与局部退出的处理办法、市场退出方式等重要事项,制定严谨的市场退出办法和规定,形成系统、全面、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

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对于网约车这样出现时间不长的新兴事物,接下来,我们要保持包容审慎的心态,多点耐心,多些尝试,不断探索,加强鼓励和引导,确保其健康、规范、有序发展,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郑春丽(武汉市武昌区)

责编:王舒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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