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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收三罚单 欢瑞世纪被罚背后原因

2022-06-09 15:33:02来源:四海网综合  

  欢瑞世纪收三罚单 欢瑞世纪被罚背后原因

  11月5日,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欢瑞世纪”,股票代码:000892.SZ)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中国证监会曾于2017年对欢瑞世纪进行立案调查,通过两年的调查,欢瑞世纪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法事实。

  对此,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分别向欢瑞世纪下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9]3号、处罚字[2019]4号、和处罚字[2019]5号),合计罚款金额为452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本次欢瑞世纪被罚,与其全资子公司欢瑞影视连续4年虚构业绩有关。

  2016年2月,欢瑞世纪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欢瑞文化、陈媛、钟君艳等60名欢瑞影视股东所持有的欢瑞影视100%股权,当年11月欢瑞影视成为欢瑞世纪并表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30亿元,超过欢瑞世纪2014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告资产总额308.37万元的100%;欢瑞世纪 2014年度未产生营业收入,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欢瑞影视2014年度营业收入约为2.94亿元,超过上市公司营业收入的100%,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但因欢瑞影视未能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导致欢瑞世纪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

  公告显示,欢瑞影视存在4项违法事实,主要包括因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营业收入、虚构收回应收款项少计提坏账准备、视推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欢瑞影视资金。

  首先,欢瑞影视于2013年12月确认《古剑奇谭》版权转让收入4905.66万元,发行收入147.17万元,同期结转成本2571.96万元。但欢瑞影视与湖南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签订的《电视剧〈古剑奇谭〉中国大陆独家首轮播映权转让协议》生效时间为2014年2月17日,晚于欢瑞影视2013年12月确认《古剑奇谭》营业收入时间,且欢瑞影视在2014年6月27日才与湖南广播电视台完成《古剑奇谭》母带交接工作,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欢瑞影视会计政策的规定。

  同样的情况还发生在《微时代之恋》、《少年四大名捕》项目上,欢瑞影视均提前确认了版权转让收入并结转成本。由此,欢瑞影视2013年因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营业收入6939.62万元;2014年因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营业收入2789.43万元。

  不仅如此,欢瑞影视2015年虚构收回上海轩叙文化交流中心(普通合伙)(原名上海嘉行文化交流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轩叙”)应收账款850万元,造成2015年年报少计提坏账准备425万元。欢瑞影视2016年虚构收回上海轩叙应收账款 1700万元,造成2016年半年报少计提坏账准备 467.5万元。

  此外,按照2012年3月7日欢瑞影视与浙江天光地影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签订的《电视连续剧〈掩不住的阳光〉投资合作摄制合同》约定及实际支付投资款的时间,2013年12月,欢瑞影视应该将 2012年12月支付的520万元从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坏账准备,但欢瑞影视直到2014年12月才由会计师将相关款项进行调整并计提坏账准备。

  欢瑞影视推退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造成2013年少计提坏账准备5.2万元,2014年少计提坏账准备20.8万元,2015年少计提坏账准备234万元。

  而在重大资产重组中,陈援、钟君艳、欢瑞文化在重组交易前后均与欢瑞影视和欢瑞世纪构成关联关系。欢瑞影视2013年年报未披露关联方占用资金700万元的关联交易,2014年年报未披露关联方占用资金余额700万元的关联交易,2015年年报未披露关联方占用资金余额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2016年半年报未披露关联方占用资金余额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

  鉴于上述问题,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分别对欢瑞影视,欢瑞世纪,时任欢瑞影视董事长陈援,时任欢瑞影视董事、总经理钟君艳,时任欢瑞影视董事、财务总监张睿,王贤民,时任欢瑞世纪副董事长兼总裁赵枳程,时任欢瑞世纪独立董事陈宋生等人进行处罚,合计罚款金额达452万元。

  截至11月5日收盘,欢瑞世纪报5.12元/股,较前一交易日下跌2.66%。

标签: 欢瑞世纪收三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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