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进入九月份了,您今年休过带薪年假吗?24日在深圳提请二审的一个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草案修改一稿)》,让带薪休假这个老话题,再次引发热议。这里面提到一个词“强制休假”。休假还能强制吗?这个假怎么休呢?马上一起了解。
在这份《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草案修改一稿)》中,关于“强制休假”是这样描述的:用人单位应当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安排员工作息时间,对脑力和体力劳动负荷较重的员工,实行轮休制度,避免对员工健康造成人体机能过度损耗或者身心健康伤害。那么,如何界定脑力和体力劳动负荷较重,有具体的衡量指标吗?
深圳市卫健委法规处处长 陆钰萍:
法规对劳动负荷过重确实很难以进行界定和制订具体的标准。写入该部分内容,主要还是在于引导用人单位和员工树立健康工作理念,所以在条例当中我们也没有制订具体的法律责任。
专家介绍,国际上如美国、欧洲、日本等国,也有过一些通用的惯例,对重度脑力劳动者会给予休假制度。深圳这次出台新规,也是国内先例,有一定示范效应。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院长 唐任伍:
深圳作为我国最早的经济特区,民营经济发达。这一制度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和引导意义。
条例还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员工带薪休假制度,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和工会等组织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落实员工带薪休假制度的监督检查。
深圳市卫健委法规处处长 陆钰萍 :
现实当中有些企业落实得并不是很好。人社部门、工会等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更好地落实这项制度,也引导员工积极主动地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带薪休假,20多年前就被写进了我国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更对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单位职工的年休假天数进行了具体规定。不过落实情况却不尽如意,尤其是近年来,个别地方和行业中出现的“996”工作模式(上班时间早9点—晚9点,一周工作6天)也常会引发争议。
网友对深圳最新条例的反应就很能说明问题,虽然很多人都表示欢迎,但也有不少网友反映,很多人连周末双休都不能保障,何谈带薪休假。更多人对企业能否真正贯彻落实抱有疑问,对监管部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院长 唐任伍:
建议下一步要认真研究制订这个条例是不是具备可行性,它的监管成本到底有多高,有企业不执行怎样去进行惩戒,要尽快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