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为我市医疗救治做好应急储备力量,市、县两级卫健部门和团委,决定面向全市社会人士招募医学、护理等相关专业志愿者,组建永州市医疗救治志愿服务队。招募要求如下:
一、招募人数
(资料图片)
不限
二、报名时间
倡议书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10日,视情况可延续。
三、服务时间
报名之日起至2023年1月15日,视情况可延续。
四、服务单位
各级医疗机构。
五、招募条件
1.年满18周岁,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或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的人员,包括返乡大学生、暂未落实工作岗位的社会人士、退休医护人员等;
2.思想政治坚定,能够遵守志愿服务各项要求,服从统一安排、管理,认真参加岗前培训,不擅自行动;
3.身体健康,能够承担一定强度的医疗救治工作。
六、服务事项
为方便群众就医,志愿者提供医疗救治服务帮助,如门诊咨询引导、临床诊疗、疫情防控等工作。
七、服务保障
1.统一组织岗前培训,落实志愿者防护措施及保障。
2.志愿服务结束后,为参与服务的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证明及荣誉证书。
3.根据具体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长,给予相应资金补助。
4.对在志愿服务期间,服从统一安排部署、业务能力强、表现突出的志愿者,在市内公立医疗机构自主招聘时,可给予一定加分。
八、注意事项
1.切实做好个人自我防护,上岗服务时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和健康保障。
2.严禁擅自行动,要服从服务单位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行动,在确保防护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参与志愿活动。
3.理性准确宣传疫情防控信息。志愿者要带头遵守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在网络、朋友圈、微信群随意发布未经证实的虚假信息。
九、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根据自身服务意愿,联系所在辖区卫健部门联系人报名,由辖区卫健局统一安排志愿服务机构。
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共青团永州市委员会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