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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十分严峻,为切实解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恳请市级相关部门在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予的大力支持。
请求设立市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常设机构,加强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促进名城保护工作有序开展。加强市委、市政府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支持、指导。 加大财政支持。一是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纳入市级财政预算,每年拿出一定额度的资金用于历史城区居民改善房屋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二是向国家、省相关部门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历史城区、历史街区的基础设施改造,历史建筑的修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