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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净利骤降91%董事长曾茂军离职 万达影视未完成业绩对赌

长江商报 | 2022-07-06 08:59:02

挥一挥衣袖,曾茂军宣布离职,留下了一个业绩剧降的万达电影。

7月4日晚间,万达电影(002739.SZ)公告称,公司董事长、总裁曾茂军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相应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现年51岁的曾茂军在万达电影已工作16年,2020年12月成为公司董事长。

2019年和2020年,万达电影净利润分别为-47.29亿元、-66.69亿元。曾茂军掌舵后,公司业绩有所好转,2021年盈利1.06亿元。

不过,2022年一季度,万达电影净利润4498.87万元,同比大降91.42%。

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4月,曾茂军还因工程款纠纷,被法院限制消费。

辞去大连万达商管董事职务

7月4日晚间,万达电影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当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裁曾茂军提交的书面离任申请,曾茂军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总裁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万达电影表示,曾茂军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其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目前,曾茂军直接持有万达电影股份16万股,按照公告日收盘价计算,其所持股份市值达214万元。

不过,200多万元对曾茂军来说并不算多,2019年至2021年,他从万达电影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分别为820.38万元、811.25万元和902.98万元,三年累计2534万元。

“我还将一如既往地祝福、关注、支持万达电影、也祝愿中国电影越来越好。”7月4日晚间,曾茂军接受采访时表示:“在万达集团的5853天,我对万达集团以及万达电影都是感恩与祝福。”

5853天,也就是16年,曾茂军无疑是万达电影的“老人”。

2021年年报显示,曾茂军1971年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2006年,曾茂军加入万达集团,历任万达集团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万达酒店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万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万达电影常务副总经理。2020年9月起担任万达集团董事,2021年3月起担任珠海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4年,曾茂军上任万达院线(现更名为万达电影)董事、总裁,2020年12月成为公司董事长。

曾茂军曾作为制片人、联合出品人等身份,出现在《羞羞的铁拳》、《我不是药神》、《战狼2》等知名电影。

长江商报记者发现,在万达电影董事中,51岁的曾茂军是最年轻的。

而就在数日前,大连万达商管公告,6月4日,曾茂军向董事会递交辞任报告,因个人原因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6月30日,万达商管选举张霖担任公司董事,曾茂军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万达影视未完成业绩对赌

实际上,曾茂军也是万达电影的“救火队员”。

2019年和2020年,万达电影营业收入分别为154.35亿元和62.9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23%和-59.21%;净利润分别为-47.29亿元、-66.6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24.87%和-41.03%。

曾茂军上任董事长后,万达电影业绩有所改观,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24.90亿元,同比增长98.40%;净利润1.06亿元,同比增长101.59%。

2021年6月,曾茂军曾公开表示,行业没有高速增长后,资本就回归理性了。“我认为目前这个阶段,长期看好资本在线和部分投机资本离场,对于整个行业而言不是坏事。随着泡沫破灭,这个市场最终沉淀下来的,是一批在内容生产和产业链发展上有优势的公司。”

不过,2022年一季度,万达电影营业收入仅34.61亿元,同比下滑16.01%;净利润4498.87万元,同比大降91.42%。

需要关注的是,2018年,万达院线收购万达影视95.77%股权。

彼时,万达影视承诺2018年至2021年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7.63亿元、8.88亿元、10.69亿元、12.74亿元,四年合计为39.94亿元。

公告显示,业绩承诺方为万达投资、莘县融智和林宁,其中万达投资、莘县融智均由王健林实际控制,林宁则为王健林妻子。

2018年、2019年和2021年,万达影视实际净利数分别为7.99亿元、3.01亿元和4.22亿元,只有2018年完成了业绩对赌。

不过,鉴于万达影视2020年度经营业务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未能完成业绩承诺,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顺延承诺期一年并延长补偿义务主体股份锁定期。

2022年6月9日,万达电影公告,万达影视受疫情影响未能完成2021年度业绩承诺,当期应补偿金额为17.05亿元,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为5135.63万股,由万达投资承担。以上所补偿的股份以总价1元的价格回购并予以注销。

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4月,曾茂军被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因其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随后,万达电影发布声明指出,这系承包方擅自将项目转包第三方,万达支付相应款项后,承包方未向第三方付款,并表示该事件已妥善解决,第三方已收到工程款,法院已取消对曾茂军的限制消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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