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指引以及处置进展,结合群众需求和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做好日常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自2022年3月28日起,有序恢复公安交通管理业务的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中心城区各车管所(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冷水滩大队、凤凰园大队、零陵大队车管所)和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窗口业务。
二、驾驶人考试:
1.自3月28日起,恢复永州考场业务大厅窗口业务;
2.自3月29日起,恢复全市机动车(含摩托车)驾驶人科目一考试;
3.因配合公安部162号新部令实施,需进行科目二、科目三考试系统升级改造。自3月30日起,恢复科目 二、科目三(含摩托车)考试。
三、恢复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冷水滩大队、凤凰园大队、零陵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业务、驾驶人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现场学习业务。
四、做好防疫措施。办理相关业务时,请自觉配合做好相应场所的防疫要求。
五、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优先选择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网上办理相关业务。
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