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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新华大街燃气泄漏事故最新进展通报:安全隐患消除

呼和浩特市政府网 | 2021-05-18 08:33:10

据呼和浩特市政府网站消息,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新华大街燃气泄漏事故处理情况的通报。

5月2日上午9时26分左右,新华大街与通道街十字路口向东100米路南非机动车道,因热力管网施工单位违规操作造成该区域地下中压B级天然气管道损坏,引发天然气泄漏事故,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截至上午10点30分,燃气泄漏现场得到控制,安全隐患消除,恢复交通通行;14点53分,完成抢修并恢复通气。

经市住建部门组织核查,本起事故是施工单位严重违章作业引发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具体原因为:施工单位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在开挖供热管道施工过程中严重违规作业,未经中燃公司现场巡线人员同意擅自动用挖掘机械施工,导致作业现场安全监管失控,施工单位负有主要责任;呼和浩特富泰热力公司作为建设单位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责任,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流于形式,间接导致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呼和浩特中燃公司作为燃气管线运行单位,巡线和旁站工作执行不到位,在明知施工单位违规动用机械施工,劝阻未果的情况下,未采取报案等进一步措施,也未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负有一定责任;呼和浩特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作为行业服务部门,未尽到供热施工和燃气管线保护的服务职责,负有一定责任。

经研究,决定对上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一是市城管执法局对施工单位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予以罚款处罚,市住建局将其记入诚信不良记录,取消其在我市招投标资格,并将其行为函告企业注册地主管部门,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和挖掘机操作人员由公安机关进行拘留处理,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负责人予以罚款处罚,并记入诚信不良记录。

二是对项目甲方富泰热力公司总经理启动问责程序,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并向市政府做出深刻书面检查;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富泰热力公司副总经理免职处理;给予负有主要责任的项目负责人调离岗位、政务警告处分;并对富泰热力公司依法依规进行罚款处罚。

三是由派驻中燃公司纪检监察组对中燃公司领导班子进行约谈,中燃公司党委向住建局党组、派驻纪检监察组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给予中燃公司分管领导(兼部门负责人)政务警告处分。

四是由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住建局分管领导进行约谈,责令其向住建局党组、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领导班子进行约谈,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党支部向住建局党组、派驻纪检监察组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给予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及协助负责人诫勉谈话,给予分管协助负责人政务警告处分。

五是由派驻市城管执法局纪检监察组对市政公用设施和管线管理局进行全系统通报批评,给予负责人提醒谈话,给予直接责任人诫勉谈话。

  • 标签:新华大街,燃气,泄漏,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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