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7日从民政部获悉,《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已于日前经民政部批准发布。规范明确,儿童福利机构应设置社会工作部门或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每名社会工作者服务的儿童人数不宜超过40名。
据介绍,2006年以来,各地许多儿童福利机构通过多种方式探索开展社会工作服务,但存在社会工作职责定位不明,与已有的养育、医疗、教育、康复等专业服务之间关系不清等问题。规范首次从实务角度系统回答了社会工作在儿童福利机构“做什么”“怎么做”等基本问题,明确了社会工作在儿童福利机构的职责定位和服务空间,填补了相关领域专业服务规范的空白,对儿童福利机构标准化建设、专业化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据了解,规范首次对儿童福利机构中儿童的“安置服务”作出界定,要求社会工作者以儿童能够进入永久性自然家庭为首要目标开展工作。同时,规范明确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应以“利益最大”“伤害最小”“永久安置优先”“全程服务”为原则,帮助儿童得到妥善安置。
此外,规范系统总结了社会工作者对每名儿童开展安置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儿童评估”“家庭招募”“家庭评估”“儿童辅导”“家庭培训”“融合服务”“跟进服务”和“儿童保护”八个核心板块,并结合儿童福利机构工作实际,将社会工作的专业服务有机融入儿童入院到离院的全过程。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指出,规范的推行一方面促进了儿童福利机构内各项服务资源的有机整合,减少了对儿童服务的行政干预;另一方面,有利于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代理家长”的作用,及时关注和有效满足儿童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