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民航局获悉,《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出台,对1996年和1997年分别颁布的《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和《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进行统筹修订,进一步规范了国内、国际旅客运输秩序,保障旅客合法权益。
据悉,《规定》涵盖了承运人、机场管理机构、航空销售代理人、地面服务代理人、航空销售网络平台经营者和信息企业等市场主体,并对各主体的基本责任进行明确。
针对旅客乘机和行李运输环节,《规定》明确了机场管理机构在服务设施设备、标识指引等方面的义务和责任;要求承运人和机场管理机构针对旅客突发疾病等情形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保护旅客生命健康。为充分释放市场活力,《规定》不再对行李尺寸和重量、免费行李额、逾重行李费等进行统一规定,而是要求承运人根据企业经营特点自行制定相关标准并对外公布。同时,《规定》还对行李运送和行李丢失损坏处置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更好保障旅客合法权益,《规定》进一步畅通旅客维权渠道,强化了相关市场主体的投诉处理能力要求,严格了投诉处理流程和处理时限,健全了投诉反馈机制,加强了旅客投诉的闭环管理。(记者徐伟 见习记者刘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