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为学界和舆论热议的山东一些地方因“合村并居”而引发的乱象,山东两个政府部门负责人今天正式回应称,对村庄规划工作中产生的偏差和问题将及时纠正,坚决把维护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
自山东多地推行“合村并居”以来,“让种地农民住12层高楼”“新房离地几公里,农机具往哪儿放”“老房子一平米赔偿几百元,新房得花一千多,增加农民负担”……类似声音不绝于耳。武汉大学社会学院院长贺雪峰撰文指出,“山东省大范围合村并居可能造成系统性风险”。
在今天召开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李琥具体介绍,山东农村数量多,规模小,布局散,密度高,全省行政村数量6.95万个,数量居全国第一,平均人口530人,在全国居倒数第二。
“随着山东县域经济的发展,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村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向城市聚集,导致农村空心村多、老人和留守儿童多,教育、医疗、养老等问题越来越突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愿望越来越迫切。空间布局分散,导致了配套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成本高,不经济,需要全域考虑,优化布局。”李琥说。
李琥同时回应称,在实际村庄规划工作中,山东注重把维护农民权益放在首位,把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作为根本出发点,坚持村民主体地位,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动,“拆不拆、搬不搬、建不建,由农民群众说了算,村民同意率必须达到95%以上才能实施,不搞强迫命令‘一刀切’,不能增加农民负担”。
“目前,农村社区建设还处在探索推进阶段,没有下指标派任务,没有大规模的大拆大建。比如,去年以来全省批复实施增减挂钩项目114个,涉及村庄268个。今年将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实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李琥强调,今后社区建设等各类空间开发建设活动,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按照村庄规划实施,做到不规划不建设,不规划不投入。
李琥坦言,在具体实施中,也存在个别项目论证不充分、政策宣讲不到位、工作作风不细致、方式方法简单等问题,“这正是我们工作中要正视和解决的问题”。
“目前看,山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医疗、教育、养老、环境卫生等公共服务历史欠账较多,客观制约着农村发展,影响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要补上这些短板,除了加大财政投入外,在一些村庄‘小、散、远’问题突出的地区,在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群众主体、依法依规、稳妥有序’的前提下,适当布局建设一部分农村社区是必要的。”山东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李希信说。
李希信强调,下一步对基层的创新创造进行认真总结,对工作中产生的偏差和问题及时纠正,坚决把维护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把好事办好。
此次发布会上,山东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兴云否认了山东在推进农村社区规划和建设中存在运用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现象。
刘兴云解释称,目前山东省一些地方结合土地增减挂钩政策推进农村社区规划和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需要承担大量的水电气暖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即使在平原地区,项目出地率较高,土地增减挂钩取得的收益,也难以完全覆盖项目成本,地方政府还需要再投入一部分资金,不可能增加财政收入。
刘兴云以德州禹城市为例,2010年以来该市一次规划、滚动开工28个农村社区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8亿元,预计实现土地增减挂钩收益16亿元,投资缺口部分2亿元主要通过政府投资来弥补。
“我们将切实加强对相关土地收益使用情况的监管,一旦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的问题,立即予以纠正,并严肃问责,确保土地收益‘来自农村、用于农村’。”刘兴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