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第32个爱国卫生月“防疫有我、爱卫同行”活动主题,将部署实施十大行动,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合力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这十大行动分别是: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公共场所健康监测与消毒行动、农贸市场整治行动、交通出行健康安全行动、工作学习场所防护行动、病媒生物防制行动、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健康饮食倡导行动、以及无疫创建推进行动。
根据通知要求,湖北省将统筹推进十大行动。其中“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要求,在解除封闭、复工复产复学的第一时间,各地要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及时清运垃圾杂物,清除卫生死角。“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提出,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及时准确将疫情防控等健康知识传播到每个家庭和个人。“公共场所健康监测与消毒行动”要求,重点开展公共场所的防疫消毒、员工的健康检查、进出人员的体温检测,特别是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的日常消毒和环境卫生。
“农贸市场整治行动”要求,各地农贸市场要做到无野生动物交易、无活禽交易、无旱厕、无暴露垃圾。“交通出行健康安全行动”提出,驾驶汽车要尽量关闭车内空调,开窗通风。“工作学习场所防护行动”要求各类企业、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复工复产复学前,必须做到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人员排查登记到位、防控物资准备到位、环境整洁消杀到位、应急机制落实到位、防控知识宣讲到位;复工复产复学后,必须加强人员进出管理,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必须加强生产、学习、办公场所内自然通风换气;必须保障洗手设施正常运行;必须加强公共区域和相关物品的定期消毒;必须规范垃圾收集处理。
此外,“病媒生物防制行动”要求,动员群众、组织专业队伍开展灭鼠、灭蟑、灭蚊、灭蝇活动; “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引导群众客观认识、科学应对疫情,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重点做好封闭管理人群的心理疏导;“健康饮食倡导行动”倡导家庭、社会使用公用餐具和分餐制;“无疫创建推进行动”要求,切实推进全省无疫街道(乡镇)、无疫社区(村)和无疫单位(企业)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