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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鼓楼:发出工作建议函保障涉案民企正常复工 330万资金解冻

检察日报 | 2020-03-31 11:35:54

“姚检察官,我们的18家门店已经全部开门营业,要不是你们,真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近日,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检察官姚烈接到某连锁美发店财务总监高某的电话。通过交流,姚烈能够感受到高某的激动心情,这与他2月底打来电话时的态度截然相反。

2018年11月开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该连锁美发店总经理余某等11人,在旗下的2家门店通过隐瞒价格、强迫服务等手段造成大额消费,采取软暴力迫使被害人签单确认消费并充值办卡,实施强迫交易19起,涉案金额17万余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冻结了余某账户经营资金330余万元。

经鼓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对11名被告人判处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2名被告人提出上诉。

案件办理过程中,该连锁美发店继续经营,直至2020年春节前休假停业。疫情防控期间,其响应政府号召,筹备复工事宜,预订了一批原材料和防疫物资,但由于受疫情影响收入骤减、运营成本加大,没有资金支付货款,复工受到严重影响。看到其他商家陆续复工,高某更加焦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今年2月27日,高某拨通了案件承办检察官姚烈的电话。

“人员工资、房租费用等,每天都要一大笔开支,要是再迟迟不能复工,就真的要关门了。”说到资金压力,高某显得尤为激动。

姚烈了解到,该连锁美发店旗下18家门店均分布在南京主城区,现有员工300余人,近10万名办卡会员。“如果不能尽早复工,员工无法返岗,市民利益受损,门店还有可能因迟迟没有复工遭遇信任危机,很难渡过这个关口。”姚烈切实体会到了高某无法复工的焦虑心情。

与此同时,姚烈也清楚,根据规定,涉案资金需要在二审作出生效判决才能解冻。经向法院了解,他得知,二审尚未作出判决,但17万余元赃款已全部退回,一审判决的所有罚金均已缴纳。

“从企业的角度来说,急需资金解决复工难问题,从追赃挽损和罚金刑执行的角度来看,实际上也没有明显障碍,虽然二审判决尚未作出,但没有再继续冻结上述资金的必要。”经过综合评估,姚烈作出了判断,并与公安机关和法院承办人进行了沟通,取得共识。

3月11日,鼓楼区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工作建议函》,建议尽快解除冻结上述资金,保障民营企业正常复工。收到建议后,公安机关当日即办理解除冻结手续并送达银行,330余万元资金当日被解冻。

资金解冻后,该连锁美发店立即支付了员工工资和物资采购费用。5天内,18家门店全部开门营业。

  • 标签:资金解冻,民企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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