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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酒合作销售商私灌散酒高价卖

新京报 | 2019-04-23 09:21:40

“汾酒要分股份酒和集团开发酒,这些外行不一定明白,但内行都知道,股份酒才是真正的老汾酒。”4月11日,在山西汾阳市杏花村镇,一名汾酒销售商指着店内各种各样的汾酒告诉记者。

都是汾酒,股份酒和集团开发酒到底在内行眼里有何不同?

按照经销商及汾酒集团内部人士说法,股份酒是指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汾酒厂)生产的汾酒,这是汾酒老厂,而集团酒是由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子公司生产的酒水,它们由各个开发商自行设计包装品名销售,所以也称为“开发酒”。

新京报记者在山西太原、汾阳等地调查发现,汾酒厂生产的股份酒,其市场批发和零售差价不大且稳定,而批发价30元一瓶的“开发酒”,对外零售价能达到600元左右。除了价格,记者还注意到很多不同品名的“开发酒”,包装上虽都印有“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品”、“杏花村”等字样,但无法查询具体开发商和酒水生产厂名厂址等信息,更有一些不良开发商和经销商借此漏洞,用三无散酒灌装冒充汾酒。

“集团开发酒”零售价超批发价20倍

位于山西汾阳市境东北部的杏花村镇,是我国著名的酒都之一,因盛产汾酒而驰名,是全国最大的清香型白酒生产基地,也是汾酒集团所在地。

杏花村镇汾酒大道和307国道两旁,排列着上百家销售汾酒的店铺,每家所陈列的样品酒都达数十种,品类繁多。

“这么多种类的汾酒,但我们自己只喝股份酒。”4月12日,其中一家店铺的老板王攀介绍,包装上印着“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出品”的是股份酒,印着“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品”的是集团开发酒。

公开资料显示,汾酒厂是汾酒集团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汾酒厂主要生产和销售汾酒系列、杏花村系列、竹叶青系列、白玉汾酒系列的自营汾酒品牌。

王攀介绍,在整个汾酒集群中,汾酒厂自营生产销售的汾酒比起汾酒集团的产品种类要少很多。“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品的汾酒种类远多于汾酒厂,其价格也是五花八门”。

在王攀店内,一瓶使用了汾酒集团注册商标“杏花村”的黑瓶53度白酒的零售价格为688元。类似包装的汾酒集团酒种类近十种,有黑瓶、红瓶,也有酒坛包装。外包装上附有显示白酒信息的二维码,其中包含对应白酒的价格信息,记者逐一询价发现,近十种汾酒集团的白酒单价均在300元/瓶至600元/瓶之间。

和汾酒厂自营的汾酒相对透明的售价不同,这种标注汾酒集团的白酒价格浮动较大,不同地区零售价不一样。店主王攀告诉记者,在外省这种酒基本上都走二维码上的价格,但实际批发价很低。

以其店内一箱标着“杏花村原浆”的开发酒为例,一箱六瓶批发价180元,折合每瓶30元,但其二维码显示零售价每瓶高达688元,零售价是批发价的20多倍。

类似不同包装的“集团开发酒”,在王攀的店里多达几十种。

在钟强的店铺里,汾酒集团出品的白酒批发价还可以低到20元以内,而市场零售价格被定在了每瓶400元左右。

记者探访发现,在杏花村镇街道上的数百家销售白酒的店铺里,几乎每一家都批发或者零售汾酒集团的白酒,每瓶价格从几十元到数百元不等。“只要是汾酒集团出品的白酒,价格区间就很灵活,利润空间庞大。”王攀称。

数量众多的“集团开发酒”品牌

钟强和王攀一方面是汾酒销售商,另一方面也是汾酒集团的“合作开发商”。

4月15日,汾酒集团公司定制产品事业部负责人张玉明向记者介绍,集团开发酒是由汾酒集团方面授权一部分有资金、有资源的个人或公司,自行设计酒瓶和外包装,由汾酒集团灌装酒水后,被授权方将“杏花村”商标和汾酒集团公司的名字印在外包装上进行销售。这种模式下的个人或者公司,被视作被授权方,统一称为“开发商”。而被授权的产品被称为“集团开发酒”、“集团酒”或“汾酒合作酒”。

“如果单纯来统计汾酒厂自营的白酒,是能有具体的数据的,但是要加上集团开发酒,这个量就庞大到一时难以统计。”张玉明介绍,“外行不一定明白,但是内行都知道,汾酒要分股份酒(汾酒厂自营)和集团酒(集团开发)。”

张玉明说,集团开发酒和股份酒的价格不一样,酒水品质也不一样,股份酒更好,集团开发酒只是汾酒集团的加盟酒水,如果价格公开的话,自然是一分钱一分货。

一名白酒业内人士表示,开发商模式曾让汾酒度过了最困难的时期。1998年山西朔州假酒案后,汾酒受到波及,销售受到影响,省外市场快速流失。受益于合作开发模式,汾酒在2004年之后迅速崛起,利用集团开发模式,让汾酒在白酒市场里站稳脚跟。

汾酒集团加盟招商部的一名经理张华说,汾酒的品牌最多的时候在1000多个左右,与开发商合作的品牌很多,后来经过整顿,减少到300多个。公开报道称,2008年以后,汾酒自有品牌有120多个,合作开发的品牌有160多个。

张玉明介绍,近年来,汾酒集团一直在压缩开发商数量,但是开发商还是占据了汾酒集团销售额相当部分的占比。按照张玉明的描述,“开发商一方面是汾酒集团的商标授权商,也是汾酒集团具有强大购买力的客户群体”。

销售商自家散酒灌进“开发酒”

张玉明称汾酒集团规定,所有开发商的酒水必须来自汾酒集团公司,不能私自灌装。

但这一规定真能管住数量众多的“开发商”吗?

自称汾酒集团杏花福酒直销店的总经理郭权介绍,开发商获得授权后,会再给酒取什么中国第一村、杏花村、年份老酒这些名字,“听起来很好听,但是不是什么好酒,名字听听也就行了。”郭权介绍,很多开发商在取得授权后,私底下通过和小作坊合作,在贴有汾酒商标的瓶子里装上非汾酒厂生产的酒水推向市场,“开发商很多不靠谱,挣钱才是第一要素。”

山西金杏花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杏花)负责人王华芳,就承认自家就有灌装了散装白酒的汾酒“开发酒”。

金杏花位于杏花镇上,据工商信息显示,金杏花是汾阳市拥有酒类生产、销售资质的正规酒厂。

王华芳介绍,金杏花拥有酒水生产车间和灌装车间,但也是汾酒集团的合作开发商,在汾酒集团做开发酒已经有数年历史。“开发集团酒,需要自己选择瓶型,自己设计包装后,再到汾酒集团里选择需要的酒水进行灌装”,王华芳说,灌装完后,汾酒集团会给开发商提供一个条形码贴在白酒外包装上,来证明这款酒来自汾酒集团。

“如果自己有白酒生产线和灌装条件,也可以在取得汾酒集团的授权后,灌装自己酒厂的白酒”。王华芳介绍,对外销售时,也可以利用汾酒的名声进行销售,利润极高,“相当于花钱买商标。”

正是如此,王华芳所开发的部分汾酒开发酒,也私自灌装自家产的散装酒。在王华芳店内,有一口酒缸就装着她家所产的散装白酒。“我就是拿这种散酒灌装的,包装好放混了我自己都分不清真假。”她拿出了自家灌装和汾酒集团灌装的两种开发酒样品放柜台上,因为包装完全一样,真假无从分辨。

中国白酒协会一名业内人士表示,“对于汾酒集团来说,开发商既是客户又是合作商;对于消费者而言,开发商既可代表汾酒集团,也可沦为‘灰色地带’的造假者”。

真假难辨背后的标识漏洞

造假者自己都难分辨真假,而汾酒集团内部人士也难辨“开发酒”的出身。

在汾阳市近百个白酒销售商手里,存在着上百种集团开发酒,这些酒的包装上统一标注“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品”、“杏花村”等字样,不同的是分为“原浆”、“老酒”、“杏花村老酒”、“原酒”等品牌,但在这些白酒的包装上,合作开发商是谁,却没有明显标识显示。

集团开发酒的外包装是开发商设计制作,每个开发商开发出来的集团酒会有一个条形码和食品安全溯源二维码。“基本都是标注的汾酒集团,没有开发商信息。”汾酒集团定制产品事业部的张玉明表示,集团开发酒因为多了开发、合作环节,具体的开发商是谁,酒水来源是哪家酒厂,这些都不清楚。

新京报记者购买了一款名为“杏花村老酒”的汾酒集团开发酒,其酒水检验报告显示,该酒的生产单位为汾青酒厂,但未标注生产地址和产品批号。在这份检验报告中,还盖有“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汾青酒厂质量技术室”的红色章印。

汾酒集团一名经理张华告知新京报记者,对于集团酒的真假,从外观包装上不能做出判断,除非开瓶。

相较之下,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汾酒,包装上就注明了生产厂名、厂址,二维码显示了相关产品的质量检测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和第二十七条中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要求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让消费者知晓,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

有律师表示,根据上述法律条文规定,作为其他公司在汾酒集团开发出来的产品,除了需要注明汾酒集团出品之外,还应该标明合作开发商名称。

4月21日,新京报记者致电汾酒集团4001358999电话了解关于汾酒集团开发酒事项,一名自称是汾酒集团汾牌公司负责人王锋回复称,集团开发酒每箱(6瓶装)价格的批发价不会低于200元,低于此价格的很可能是假冒酒。

不同于张玉明、张华等汾酒集团其他内部人员的说法,王锋称真正的集团酒,会注明开发商名字。但记者在杏花村镇探访过的近20家经销商,都未发现标注了开发商名称的集团开发酒。

“集团开发酒”市场失控

对于汾酒集团来说,开发商模式无异于是一把双刃剑。

包括王攀、钟强在内的很多销售商和开发商,也担心任由这种开发模式发展下去,迟早会因为监管问题导致汾酒品牌的受损。

4月15日,新京报记者以开发为名联系上汾酒集团定制产品事业部负责人张玉明,其介绍,由于近几年集团开发酒的市场“失控”,近段时间,汾酒集团在制定新的开发计划,目前,汾酒集团暂停集团酒开发业务,“不过,公司不会因此关停集团酒开发的渠道。”

记者查询发现,汾酒集团自2008年起开始清理开发商和合作开发品牌,将汾酒的品牌从原来的1000多个减少到300多个。后来,但凡开发商要与汾酒公司合作,都要求开发商根据本地实际提出开发方案,经汾酒厂认可后缴纳押金,从汾酒集团灌取酒浆,再进入市场销售。

在汾酒集团的官方网站上和汾酒公司的直销店里,已看不到开发合作的“集团酒”。张玉明表示,汾酒厂的政策是逐渐压缩开发商数量,“去年5千件(箱)就能做,现在估计要提高到2万件(箱)”。

新京报记者提出,想专门开发一个品牌。张玉明表示,目前已经很难了,除了需要集团审核开发商的销售资质,以及提高开发商的开发门槛之外,还要考虑开发商的“关系”。“要么有一个营销团队,要么就是有一些领导的关系,”张玉明介绍,“现在要的开发商,基本上都是关系硬的”。

新京报记者从多名汾酒集团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汾酒的销售体系共分三层。第一层是汾酒厂派遣在全国各地的片区经理,基本上实现了以地级市为单位的覆盖;第二层是以地级市为单位,有销售总代理;第三层则是品牌开发商,也称为定制商,设计并买断某一个款式规格的汾酒并进行销售。

汾酒集团宝泉涌公司(以下简称:宝泉涌)是汾酒集团的子公司。宝泉涌一名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介绍,他们可以承接来自全国各地的个人或公司对汾酒集团酒进行开发,集团开发酒所使用的就是宝泉涌所生产的酒水,并非汾酒厂的自营酒水。

“开发贴牌会稀释品牌含金量”

对于汾酒的集团开发酒存在产品信息不全问题,北京默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游开贵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汾酒集团开发酒在对其包装进行信息标注的时候,应该加上开发商的信息,这样是为了方便消费者进行查询,也是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

游开贵表示,在汾酒集团开发酒的食品安全溯源二维码中的酒水检验报告中,生产厂家、地址等关键、基本信息应俱全。如果一些开发商取得汾酒集团的授权进行白酒开发以及销售,开发商也算作是产品的生产商之一,那么开发商的信息在包装上必不可少。

“开发商或销售商私自灌装散酒就涉嫌欺诈。”游开贵说,如果一些开发商利用享有授权的便利条件,违反汾酒集团的规定,灌装私人酒厂或者是来路不明的散酒,那可以视作欺诈消费者进行处罚。

游开贵介绍,按照汾酒集团的开发模式来分析,这些开发酒的酒水可来自汾酒集团的子公司白酒生产线,也可以来自自营汾酒厂的产品生产线,但是必须加强品控,应该向消费者说明开发商和酒水生产线来自什么地方,这样才能有效避免打着汾酒集团名字的假酒出现,也是保护汾酒品牌声誉。

“汾酒集团的开发模式,已成为白酒行业内的普遍现状,”白酒行业业内人士肖竹青表示,“开发、贴牌模式对酒厂贡献很大,放大了品牌的声音,扩大了品牌的市场占有率,但是带来的负面影响则是稀释品牌含金量。”

“这种开发模式不仅是汾酒,就连茅台、五粮液等知名白酒企业也存在,”肖竹青介绍,“这种情况会让消费者无所适从,汾酒和茅台也曾因出现良莠不齐、鱼龙混杂的品牌缩减了很多开发商”。

“对汾酒这样的大型上市企业来说,他们要对任期内的绩效负责,”肖竹青表示,如果是对未来负责的话,白酒企业可以考虑砍掉贴牌,让品牌价值得到恢复。或者慎重选择贴牌,让消费者成为意见领袖,从而驱动企业发展。

(文中王攀、钟强、张玉明、张华、王华芳、王锋均为化名)

采写/新京报记者 游天燚

摄影/新京报记者 吴江

  • 标签:汾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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