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28日晚间公告称,由于乐视体育文化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下称“乐视体育”)引入投资者等背景情况,公司、乐乐互动体育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下称“乐乐互动”)和北京鹏翼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称“北京鹏翼”)被列为四项仲裁案件被申请人。根据公告,四项仲裁请求金额暂共计约为6.26亿元。
乐视网表示,公司近期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寄送的四份《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分别为深圳市德信长弘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称“深圳德信”)、北京北交联合京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称“北交联合”)、上海创湃启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称“上海创湃”)和深圳前海思拓基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深圳前海”)。
乐视网称,乐视网涉及的上述仲裁事项的背景与乐视体育此前融资等情况有关。根据公告,乐视体育于2016年4月引入投资者,签署《乐视体育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下称《B轮股东协议》)和《乐视体育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B轮融资协议》(下称《B轮融资协议》)。新增投资者40余方分别以现金、债转股形式增资,投资款共计78.33亿元。
根据乐视网此前公告,《B轮股东协议》中设置了原股东(暨乐视网、乐乐互动、北京鹏翼)回购条款。原股东承诺的义务为乐视体育未能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投资方认可的上市工作,原股东将在投资方(并由各投资方分别单独决定)发出书面回购要求后的两个月内按照协议约定价格、以现金形式收购投资方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权并支付全部对价。
乐视网表示,公司现任董事会、管理层面对诸多历史问题无法得到有效、及时解决,同时面临因现金流极度紧张引发大量债务违约,进而被动应对诸多诉讼和无法短期内执行的判决,公司金融和市场信用跌入谷底,业务开展遭受重重阻碍。
此外,乐视网提到,根据公司目前了解情况,前述案件所述事项未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审议、签署程序,其法律效力存疑。公司会积极应诉,以避免上述违规事项对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损害,保护上市公司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