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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台11条政策加快重大项目建设 城市基础设施方面投资3600亿

2022-08-08 09:08:39来源:长江商报  

为加快推进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充分发挥投资对稳定经济增长、优化经济结构的关键作用,湖北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围绕审批提速、要素保障、考核激励等提出11条政策,重点围绕交通物流、水利、流域综合治理、数字经济、城市基础设施、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公共卫生、能源等8个方面,今年投资总额7800亿元。

城市基础设施方面投资3600亿

《意见》重点围绕交通物流、水利、流域综合治理、数字经济、城市基础设施、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公共卫生、能源等8个方面,明确发展思路、建设目标、重点项目及责任部门。其中城市基础建设和交通物流两个方面投资比重最大,分别为3600亿元、 1800亿元。

城市基础建设方面2022年的投资是8个方面中最多的,重点项目包括推进老旧燃气管道改造、地下综合管廊、旧城改造及新区建设等项目,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6.74万套,改造老旧小区3053个。预计到到“十四五”末,建成投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450公里以上,更新改造城市排水管网4296公里、县城排水管网2329公里,力争改造燃气管道8000公里以上,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30万套,改造老旧小区1.5万个以上。

交通物流方面,重点项目包括尽快开工武汉枢纽直通线、恩施机场迁建、华中区域应急物资供应链与集配中心等项目,加快建设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沿江高铁武汉至宜昌段、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北段改扩建等项目。预计“十四五”末,湖北省铁路里程达到7000公里左右,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8000公里,三级及以上航道里程达到2300公里,港口货物吞吐能力达到4.5亿吨,初步建成全国重要的物流中心。

水利重点项目包括提前启动鄂东南地区水资源配置、黄梅引江灌区等项目,加快审批并尽快开工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二期、姚家平水利枢纽、引江补汉输水线路沿线补水、洪湖东分块蓄滞洪区等项目,加快建设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杜家台分蓄洪区等项目。到“十四五”末,长江、汉江防洪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重要支流普遍达到20—30年一遇防洪标准,重要蓄滞洪区基本达到安全运用标准,1—5级江河堤防达标率提高至60%。2022年投资额为500亿元。能源方面将提前启动金上—湖北特高压、川气东送二线湖北段等项目,加快审批并尽快开工通山大幕山、长阳清江等6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加快建设西气东输三线湖北段、潜江和应城地下盐穴储气库等项目。到“十四五”末,全省发电总装机达到1.2亿千瓦,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达到4000万千瓦,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和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2022年投资额为650亿元。

此外,在流域治理上2022年投资为100亿元;数字经济方面2022年投资为400亿元;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方面2022年投资为350亿元;公共卫生方面2022年投资为400亿元。

项目审批再优化再精简

《意见》从前期工作激励、投资项目审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投资项目融资支持、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投资项目用能服务、推动节能降碳、项目环评管理、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保障、企业技术改造支持力度、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提出11条具体举措。

《意见》提出多项奖补政策,技改、保障性租赁租房,重点领域将得到重点支持。年中、年底对各市州投资及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查评估,湖北省政府安排1亿元财政性资金,对新开工项目推进实、省重点项目进度快、投资运行好的市州实行以奖代补。对在境内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省财政给予最高400万元奖励资金。将新建技改项目土建投资、创新平台和揭榜挂帅项目科研投入等纳入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范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给予使用方最高500万元奖励;智能化改造项目按照生产性设备投资的8%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补助。

在项目审批方面,《意见》指出要再优化再精简。湖北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列入“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的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对建设内容单一、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技术方案简单的政府投资项目,可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对政府投资的公路、水利项目,发改部门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交通运输、水利部门合并审批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优化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投资评审程序,随到随评,限时办结,不作为项目招投标和开工前置要件。涉及环评的各类情形纳入环评文件统一论证,不单独作为环评审批前置条件。

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关键在资金、土地、用能等要素保障。《意见》提出,通过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加大投资项目融资支持等方式,提供资金保障。比如,扩大专项债券资金支持领域,在原有基础上新增综合交通枢纽、煤炭储备设施、新型基础设施、公共租赁住房等投向;用好专项债券25%可用于项目资本金政策,在原有基础上新增煤炭储备设施、国家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领域;对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已审核通过的项目,放宽前期工作要求;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增加省重大项目融资对接服务功能,对省重大项目明确牵头银行;对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增幅排名前三的金融机构,每季度通报表扬并给予财政资金奖励;对成功上市的企业、发行REITs的项目给予财政资金奖励;探索设立城市建设投资基金;高速公路采取收益高低搭配、以丰补欠的方式进行投资人招标。

用地方面,统筹“三区三线”划定,已经明确选址的省级“十四五”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且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省级统筹调整红线范围;省重点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所需费用纳入概算。用能方面,探索新能源直供电、隔墙售电等新模式;绿电交易满足新增投资项目绿色电力需求;新增项目能效达到国家标杆水平或行业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对整体能效提高的企业,所降低能耗优先用于该企业技改项目。

标签: 城市基础设施方面 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流域综合治理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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