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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 文|钱雯雯 编|深海
7月6日晚间,ST天顺公告称,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了《关于追加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经审核发现,上述公告中部分内容有误。根据公司2023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3]第12-00084号)“财务报表附注”之“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之“(五)关联交易情况”的相关数据,现将具体内容加以更正。
更正后,2022年向关联人中直能源新疆投资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实际发生金额1.21亿元,追加金额1.21亿元;2023年向关联人中直能源新疆投资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实际发生金额589.3万元,追加金额589.3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7月3日,雷达财经从吴立骏律师处了解到,原告魏幼某诉被告ST天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通过。
ST天顺遭索赔源于之前发生的资金占用事项。今年4月24日,ST天顺公告称,经自查,控股股东通过第三方供应商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经了解,资金主要用于经营周转。根据初步自查的情况,占用期间为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累计发生金额约2.8亿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占用资金及相关利息已经全部偿还给上市公司,目前资金占用余额为零。
这一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形,导致ST天顺2022年度被大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大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信所表示,ST天顺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相关的财务报告内控制度存在重大缺陷。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四)款规定: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天顺股份”变更为“ST天顺”。
天眼查资料显示,ST天顺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1.09亿元,公司主要从事大宗货物和大件货物的第三方物流和供应链管理业务,业务范围涵盖第三方物流、供应链管理、物流园区经营、国际航空物流、国际铁路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