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浙江瑞安某火锅店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半盘羊肉、半盘虾饺、两盘蔬菜,火锅底汤里浮着十来个肉丸,锅底还有大量食材……5月7日,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当地一家火锅店日常检查中发现,某张餐桌旁消费者离开后,桌上、锅内剩余菜量较大。
在接受问询时,店主承认经常有客人点餐后没有全部吃完,剩下的菜品基本被直接倒入垃圾桶。店主对这种现象习以为常,没有主动提醒消费者打包或适量点餐。
当执法人员询问店主是否知晓“反食品浪费”已经立法,该店主表示已从新闻中了解,但“没想到这么快就查到店里来了”。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还发现,该店内没有任何反餐饮浪费的相关宣传物或标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的规定。
执法人员现场对店主进行宣贯教育,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其改正。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餐饮商户,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要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不诱导、不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就餐时要适量点餐、按需取量,自觉养成节约食品的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