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愤而将广东天才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才星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退一赔三。
对此,天才星公司称,该摄像头硬件规格200万像素,拍出的照片确实只有23万像素,但已在说明书中特别注明使用过程会根据实际功能做出适当调整。
IT之家获悉,经过法院审理,认为天才星公司对案涉产品的宣传并不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形,李先生主张其受到欺诈的理由不成立。李先生表示,他将继续进行申诉。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李先生使用案涉手机拍摄出的照片传输至电脑上查看显示的像素均为480x480,具体过程为案涉电话手表拍摄图片后,通过无线传输到李先生手机上的"小天才"软件,再从软件上下载至手机相册(这两个过程均无传输原图及下载原图的选项),李先生在通过电脑登录微信,将手机上的图片传输至电脑(该过程有原图选项),然后再在电脑上查看图片像素。该院认为图片在手表传输到手机软件,再从手机软件转存至手机相册的过程中,像素是否有改变,李先生并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案涉商品的购买链接网页及使用手册中均载明∶摄像头像素200万。天才星公司提交《摄像头基数规格书》证明案涉商品的摄像头系/200万/固定焦距,像素1600×1200。
二审庭审中,天才星公司代理人表示,这款手表本身摄像头是200万像素,可以拍出200万像素的照片,但是目前通过软件限制,只能拍出23万像素,否则照片像素过大占用内存产生卡顿现象,会影响安全性,这是出于安全考虑进行的限制。
同时,该代理人称,该公司仅对200万像素摄像头进行宣传,没有对200万像素图片进行过承诺,也未使用任何词语修饰或说明效果。在说明书重要事项说明中,也特别注明使用过程会根据实际的功能做出适当调整。
对此,李先生当庭出示新证据,其通过旺旺向“小天才旗舰店”客服以及官方电话客服咨询,均得到回复称拍摄后传输图片像素不会改变,能得到200万像素。该代理人表示,这是李先生诱导提问客服得到的回复,不是公司对200万像素的承诺。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该商品宣传页面中载明“摄像头像素∶200万像素”系对产品摄像头采用的硬件规格的宣传,而非对生成图片为200万像素的内容作出宣传或承诺。其次,该款产品所使用的摄像头符合200万像素的宣传。再次,案涉电话手表的《重要事项和保修卡》载明“手表采用的摄像头为200万像素,使用过程中会根据实际的功能做出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