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释放消费潜力,进一步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稳定器作用,将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省经济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悉,这是今年全国首个以省政府名义出台的提振消费专项政策意见。
《意见》以数字新服务为抓手,聚焦实施数字生活新消费行动、实施繁荣商圈提能级行动、实施精品拓市育热点行动、实施造势聚客旺人气行动、实施批零改造强流通行动、实施放心消费优环境行动等提振消费“六大行动”,涉及16条具体举措。
《意见》指出,要加快生活服务业数字化,大力发展“网上菜场”“网上餐厅”“网上超市”等数字商贸新模式新业态,培育一批示范平台和项目。鼓励实体商业通过直播电子商务、社交营销开启“云逛街”等新模式,繁荣居家¨宅消费”。
在夜间经济方面,《意见》提出,要以“浙里来消费,美好夜生活”为主题,培育15个以上夜间经济试点城市,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业态多元、亮丽美观的地标性夜经济生活集聚区。
《意见》强调,要加强老字号挖掘保护,培育500家老字号企业。鼓励老字号开设旗舰店、体验店、集成店、快闪店等,培育老字号新零售集聚区。鼓励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支持品质浙货拓展国内市场,举办百场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对接会。
《意见》还提出,要推进供应链创新应用。推进杭州、宁波等9个城市和102家企业供应链创新和应用试点工作,争创一批国家级示范试点。
为保证新政实施,《意见》要求各地推动商务、文化旅游等专项资金向消费提振工作倾斜,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旅游等企业复工复产和线上线下联动促销、发放消费券等活动。从2020年起,各地要统筹用好中央和省级相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步行街改造提升、夜间经济发展及汽车以旧换新、下乡惠农等促消费工作。
此外,为营造良好氛围,《意见》鼓励实施一周4.5天弹性工作制,支持有条件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落实带薪休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