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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上浮20%,二套贷款取消首套房总面积上限】 江苏省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南京调整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以及加大对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购房租房支持力度。具体看,多子女家庭(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高可贷额度,在普通家庭贷款最高限额基础上上浮20%,即多子女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人、120万元/户。对于无房的多子女家庭,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提高20%。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时,首套房面积认定标准为:家庭已有一套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不再限定现有首套房面积。此前,南京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已有首套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