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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信群里骂人? 当心惹官司

昆明信息港 | 2023-02-06 13:02:53

近日会泽县人民法院迤车法庭法官入网格化解一起因在微信群里骂人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

家住会泽县纸厂乡某村的李某因生产生活琐事和同村的徐某发生纠纷,遂在村民小组的微信群内发语音骂了对方几句。该微信群系该村民小组的工作群,群内有同小组村民300余人。

徐某认为李某用低俗的语言在小组群内对自己进行辱骂、贬低,严重影响了他和家人的声誉,在当地造成了恶劣影响。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删除辱骂信息、赔礼道歉并赔偿其名誉损失费1万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暨挂包该网格的法官进行了调查,认为该纠纷系村民间的误会引发,在当地具有一定典型意义和教育意义,于是决定到当地进行调解。  


(资料图片)

调解中,在法官的释法析理下,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当场向徐某道歉。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徐某当场撤回了对李某的诉讼。

释 法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微信已成为人们联络、社交、支付的重要工具。微信因沟通方便快捷被大家在工作和生活中普遍使用,但微信并非绝对的私人领域,更不是法外之地。在微信群及朋友圈发表言论、信息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如果使用侮辱性语言贬损他人,构成侵权行为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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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村民小组 承办法官 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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