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7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涉及染发膏、洗发液、牙膏等多类产品,并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相关化妆品。
通告全文如下↓
国家药监局关于70批次
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
(2023年第5号)
在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标示为广州市佳桐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艾贝尔芳香滋润型染发霜(自然黑色)等70批次化妆品(含牙膏,下同)不符合规定(见附件)。
(相关资料图)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辽宁、上海、江苏、浙江、湖南、广东、云南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7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附件:7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
国家药监局
2023年1月19日
7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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