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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家住罗平县钟山乡鲁布革村委会的彭某某不但拿到了检察机关发放的司法救助金,还与发生纠纷的亲戚改善了关系,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说起这场官司,时间要回溯到五年前。2018年,彭某某牵着自家黄牛去地里干活的途中,被一头牛撞倒受伤。彭某某认为“肇事”的牛是柳某某家栓在路旁的牛,但事发当时无人目睹。彭某某与柳某某系同村村民,两家又系堂兄弟关系。经鉴定,彭某某此次受伤伤残等级为十级。经村委会就相关赔偿事宜调解无果,2019年4月,彭某某以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为由起诉柳某某,请求赔偿88123元。
由于事发时无人在场,而彭某某当时自己也牵着自家黄牛,柳某某又否认自家的牛“肇事”,该案事实难以判断。经过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均以彭某某所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系柳某某家饲养的牛致其损害为由,驳回彭某某的诉讼请求。彭某某不服生效判决,先后向市、省两级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和复查。
省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对在案证据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及时听取当事人陈述,认真分析当事人诉请及申请监督理由。经分析发现生效判决并无不当,该案的矛盾症结在于一方面是当事人对法律的相关规定不理解不认可,另一方面是当事人受伤后医治费用等既不能通过医保报销,也不能通过诉讼获得赔偿,由于伤残导致生活发生困难。
眼看春节临近,检察机关立即开展行动,“三级院联动、两部门协作”,在省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的推动下,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联动,民事检察部门与控申部门协作,驱车到300多公里外的当事人家中登门拜访。承办检察官说:“法律程序虽然走完了,但你家庭的困难,党和政府是重视的,司法机关是关心的,我们今天从昆明过来,就是想办法来解决问题的”。检察官亲切的话语,把法讲清,把理说透,成功消除了当事人心结,当事人不但签收了维持决定书,还承诺不再与对方纠缠,好好生活,息诉罢访。而根据当事人家庭困难与所受损失无法得到弥补的实际情况,省检察院将司法救助线索移交曲靖市检察院,该院依相关规定评估分析,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救助20000元,解其燃眉之急。
案件终结后,彭某某走出了长期诉讼的困扰,放下心结,冰释冻结了四年的邻里关系、亲戚关系,“轻装上阵”迈向新的生活。
临别前,当事人与检察人员紧握的双手与难掩的热泪,既是对检察工作的肯定,也对检察能动履职提出了更高要求。全省民事检察部门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将始终秉持着“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切实维护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守护好民生福祉,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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