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
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曝光一起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
典型案例
2022年11月26日,在昆明市盘龙区青松路与蒜村二组交叉路口处,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7人受伤,其中3人伤情达轻伤一级,4人受伤轻微。
事故调查情况
2022年11月26日,谢某,女,48岁,脚穿高跟鞋驾驶云A88XXX号“梅赛德斯奔驰”牌小型越野客车,由昆明市蒜村二组前往昆明市高新区磊鑫花园。
当日20时许,谢某驾车沿蒜村二组村内便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与青松路交叉路口西口时,恰遇何某驾驶云AR8XXX号“传祺”牌小型轿车,车内载李某恩、李某敏、李某宇,沿青松路由北向南以约5公里的时速直行通过路口,谢某驾车临危操作不当,误将刹车踩成油门,以约13公里时速呈加速状态往前行驶,其车车头前部与何某所驾车车身右侧相撞,致何某所驾车向左旋转脱离后,谢某所驾车又与路口东口5名行人及一辆悬挂防盗号牌为“昆明205XXX号巨本”牌电动自行车相撞,随后谢某所驾车又以29公里的时速与停放的浙B7WXXX号“宝马”牌小型轿车相撞,随即车辆停下。
该事故造成赵某柔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赵某柔符合交通事故致颅脑损失死亡),赵某丽、苏某研、王某3人受轻伤一级;黄某、李某恩等4人受轻微伤,造成人员死亡,4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分析
此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谢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未安全驾驶机动车,操作不当导致悲剧发生。
此次事故暴露出的间接原因:一是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强,尤其是在驾驶机动车时,穿高跟鞋的行为,妨碍安全驾驶;二是机动车操作不规范,误将油门踩成刹车;三是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女性司机安全驾驶警示教育针对性不高,还需再加强。
交警提醒
穿高跟鞋驾车,容易导致油门和刹车都无法踩到底,在刹车的时候力度也是把握不准,不小心就会绊到脚,造成脚移位,脚又不好活动,容易影响行车安全,造成交通事故。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不得穿高跟鞋;不得在驾驶机动车时有化妆、补妆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
安全驾驶需要的不仅仅是技术
更重要的是安全意识
我们驾驶过程中的任何细节
都可能关乎生命安全
生命无小事 事事皆留心
多一分细致 就多一分安全
编审:符亚丽
觉得不错,点个和
转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