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割腕送医跳楼身亡亲属索赔被驳
近日,上海市一女子割腕后被送到医院救治,在医院救治期间,鉴于女子的安全考虑,医院嘱咐家属需要24小时陪护,医护人员也会进行每小时巡房。但家属在陪护期间睡着,后发现女子已经坠楼身亡,女子亲属要求医院赔偿237万余元,一审判决由医院赔偿35万,医院不服提起上诉。
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法院认为女子坠楼系因自杀,属于自主追求死亡,是导致死亡的根本原因,医院嘱咐陪护家属女子需要24小时陪护,家属却在陪护期间不慎睡着具有监管过失,医院事发地的窗户符合行业标准,不存在安全隐患。医护人员每小时巡房符合护理分级制度,应认定医院已经尽到了合理限度的保障义务,故医院对女子的死亡不应承担责任。医院资源补偿3万元系其对自身权利的处分,应予准许,遂此案改判医院补偿女子3万元。
有网友认为:女子两次都是自杀,只能是什么事伤到她了,家属也没有照顾好,应该了解发生了什么。 也有网友觉得,不应该补偿,就这“人道主义赔偿”助长讹诈气焰,可要是不给,天天缠着闹事也挺头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