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行车
视线不如白天
【资料图】
加上对向车灯的刺激
导致夜间行车的安全系数大大下降
在农村地区
复杂的道路交通环境
更是为夜间出行增添了危险性
今天
交警蜀黍带大家一起了解
农村地区夜间出行
如何才能保证更加安全
超速行驶不可取超速行驶
驾驶人的视野会变窄
尤其夜间行车
要更加谨慎
超速行驶不仅会缩短驾驶人的反应时间
还会导致刹车距离拉长
容易引发追尾等交通事故
下面这起事故
就因此付出了血的代价
1月28日21时11分,石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两轮摩托车(搭载李某)沿烂草线由雨过铺镇方向往草坝镇方向行驶,行至烂草线云美饮料有限公司门口路段处时,车辆驶离路面撞上行道树,摩托车发生顺时针甩尾侧翻滑移,乘客李某被抛甩滑行至路面上,驾驶人石某被抛甩跌落在道路一侧的沟渠内,造成李某现场死亡、石某受伤及车辆局部受损。经调查,当事人石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无号牌电动两轮摩托车,夜间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上行驶时,未保持安全车速,是造成此事故的根本原因,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夜晚出行一定要降低车速
遇道路交叉口和坡道等特殊道路
必须放慢速度
充分观察周边情况
保持安全车距很必要10月14日22时许,李某某驾驶的一辆轻型厢式货车与前方刘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的挂号重型栏板半挂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幸运的是双方驾驶人都规范系了安全带,无人员受伤。经调查,驾驶人李某某驾车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
农村道路路面通行条件
不如高速公路和城区
加之夜间视线不佳
对路况不能做到一目了然
行车中应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
尽量增大车距,预防隐患
滥用远光危害大与近光灯相比
远光灯的光线集中且亮度大
可以照到更高更远的物体
然而
不规范使用远光灯的现象较为常见
会增加事故的发生几率
夜间行车应合理使用灯光
不要一直使用远光灯
以免影响对向车辆视线
在车少人稀的国道或没有路灯照明的公路上
远光灯和近光灯应交替使用
必要时通过变换远近灯光闪烁进行提示
提醒行人和其他车辆注意
分心驾驶危险开车时使用手机
弯腰捡拾物品
设置或不停地查看导航
边开车边吃东西、喝水、抽烟等
与车上其他人员聊天过于投入
这些有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很容易被驾驶人忽略
短短几秒钟的恍惚与分神
一场事故就这样发生了
10月12日凌晨,毛某友驾驶一辆小客车由荞山镇咪咡村女友刘某家往海子镇新场村方向行驶,途中看了一下手机,车辆失控撞上了路边的绿化树和停放的车辆。事故发生后,毛某友想着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害怕被处罚,该地段又比较偏僻、且四周无人,便心存侥幸直接逃逸。彝良警方迅速侦破逃逸案,依法对毛某友无证驾驶处行政拘留5日,肇事逃逸处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
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驾车出行一定要集中注意力,
拒做开车“低头族”
如果发生单方事故
造成公共设施损坏的
切勿以为“没人受伤、没人看见”
如若心存侥幸“一走了之”
妄图逃避法律责任
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遵规守法才平安由于夜间车流量小
很多老年人在道路上行走就容易放松警惕
行走或坐卧在道路上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
一起来看看下面这个案例
↓↓↓
2021年6月15日,驾驶人李某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拉载砂石料从漕涧驶往兰坪县兔峨乡大华村黄龙登小组建筑工地,21时43分许,在黄龙登腊司地通组公路k2 580米处倒车倒车时,未发现坐在路上(车道内)靠着背篓的杨某某(女,66岁),将其碾压死亡。经调查,李某某在倒车时未查明车后情况,未确认安全后再倒车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杨某某在车道内坐卧、停留是造成此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那么
夜间在农村公路上行走
怎么做才安全?
被看见才安全。夜间行走最好穿反光背心或有明显反光条纹的服装,或持手电、发光棒等,要想办法让机动车驾驶人看见自己。
要纵向,不并肩。紧靠路边行走,两人以上要纵向(一前一后),不要并肩行走。
人让车,多瞭望。横过公路做到“人让车”,双向300米内均有来车时,不可以通过,切勿走到路中间等待;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折返。
公路上不逗留。夜间尽量不在公路上散步、跑步、逗留。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和家庭幸福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在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的同时
养成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习惯
远离交通事故的伤害
怒江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昭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