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载人或者载物
(资料图)
超载、超员、超长、超高
都“驶”不得
近日昆明公安交警
查获了几个相关案例
一起来看看吧
01
小货车满载货物超长超高
10月17日22时许,交警六大队民警在梁峰路与照塘街附近执勤时,一辆满载货物的小货车引起了民警注意,该车的后车厢满载货物超长超高。民警立即将车引导至路边。随后,民警对货车驾驶人罗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其所涉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分,同时责令其将超限货物进行了转运。
02
面包车运载货物超长
10月18日22时许,东川交警大队高速中队在阿旺服务区查处一起违反规定载物的面包车。经查,涉案车辆牌号为云AB2XXX小型普通客车,该车驾驶人驾车运载货物从昆明经东川,车上载有卷帘门,但所载货物超出规定长度,货物严重阻碍驾驶员后方视线。民警立即将车引导至阿旺服务区内,并联系施救车辆将超载货物卸下。随后,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范某进行了处罚,并对其讲解车辆违法装载的危害性。
03
面包车超员涉嫌非法营运
10月20日上午,嵩明交警大队联合嵩明县运管分局在原老昆曲高速嵩明收费站口查获一起面包车超员案件。经查,驾驶人肖某某所驾牌号为云AQ 3XXX号小型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8人。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肖某某作出罚款200元处罚决定,对其涉嫌非法运营的行为,已交由嵩明县运输管理分局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文明驾驶、安全到家
请自觉抵制超员行为
车辆载物
务必依法依规装载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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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交警
设计:李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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