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期间,人员外出旅游和各类节庆活动增多,嵩明县消防救援大队发布消防安全提示,提醒社会各单位及广大群众,加强火灾防范,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安
全
(资料图片)
提
示
1
举办集会、游园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应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举办。举办单位要采取可靠的消防安全措施,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组织专人巡查、值守,严禁违章用火用电用气。
2
各单位要组织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要对全体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放假期间每日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要按规定值班值守,一旦发生火灾及时到场处置。
3
商场、市场和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严禁违规施工,加强防火巡查,营业结束时应按规定关闭电源、气源,消除遗留火种。
4
建筑工地应当安排专人值班巡查,清除建筑工地、工人住宿场所及周边可燃物,严禁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确保临时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工棚严禁使用易燃夹芯彩钢板搭建。
5
易燃易爆场所及文物建筑单位应当加强消防巡查检查,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落实各项火灾防范措施,严禁违章使用明火作业。各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文物场所在闭店时要关闭非必要电源。
6
居民住宅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消防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每日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持消防车道畅通,小区微型消防站要24小时有人在岗在位,一旦发现起火,及时到场处置。
7
进入商场、市场、机场、车站、码头、宾馆、饭店、礼堂、影剧院、歌舞厅等人员聚集场所时,应注意观察、熟悉疏散路线、安全出口、灭火器材摆放位置及周围环境。
8
各居民家庭应开展经常性的“三清三关”活动,即清理阳台、厨房和楼道,外出或就寝前要关闭火源、气源、电源,不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教育小孩不要玩火,勿单独将小孩锁在家里。
9
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有人员住宿、活动的室内停放或充电,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充电。
10
严禁携带汽油、柴油、酒精、油漆、可燃气体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公交、地铁、动车等交通工具。严禁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11
各街道乡镇、社区(村)要加强电动自行车进楼入室的动态管控,加强违规住人、占堵锁闭通道等违规行为的清查,督促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加强装备、油料检查,落实人员值班。
发布:嵩明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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