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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今头条!事关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最新要求来了

微言教育 | 2022-09-14 23:10:03

中小学岗位实行县域统筹管理,协调县域内同学段学校教师岗位结构并向乡村适当倾斜;乡村中小学可以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教师、设置“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教师中高级岗位……


(资料图片)

近日,人社部、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作出规范。

一起来了解~

《指导意见》以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为目标,以加强中小学教职工队伍建设为引领,遵循中小学教职工成长发展规律,立足岗位管理制度基本要义,坚持分类施策、分级管理,根据各级各类教师不同特点和发展实际,考虑区域、城乡、校际差异,定向发力,探索体现中小学自身特点和管理需求的岗位设置管理模式。

适当下放人事管理权限,注重落实和保障中小学用人自主权,体现有收有放、统分有度。

《指导意见》明确

要健全教师岗位等级设置,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结合学校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实际,制定岗位设置方案,认真编写岗位说明书。

同时,落实放管服精神,不再在国家层面对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作统一规定,而是在明确合理配置要求的基础上,授权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分学段、分类型科学设置教师岗位结构,适当优化调整中小学岗位结构比例。

《指导意见》提出

要按照乡村振兴重大战略部署有关要求,中小学岗位实行县域统筹管理,协调县域内同学段学校教师岗位结构并向乡村适当倾斜。

乡村中小学可以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教师、设置“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教师中高级岗位,缓解招人难、留人难等问题。

此外,《指导意见》还对援藏援疆援青教师职称认定、岗位聘用予以政策倾斜,引导优秀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和艰苦边远地区执教,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均衡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强调

中小学要规范开展岗位竞聘,加强教职工聘后管理。

《指导意见》坚持简便易行可操作的原则,对岗位竞聘程序和方式作出规定。

针对中小学教职工聘后管理弱化、“一聘定终身”等问题,健全完善考核制度,奖优罚劣,建立健全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树立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良好用人导向。

点击这里查看《指导意见》全文

标签: 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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