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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同一辆车2次报销更换4条轮胎的维修费880元,报销单据上的日期仅相隔2天,这合理吗?”巡察干部小张边仔细查看被巡察单位的报账单据边嘀咕出了心中的疑惑。
(资料图片)
组员小黄凑了过去,“是不是把车牌号写错了?”
“报账单据是机打发票,一般不会把车牌写错。”组长老陈接过小黄递来的单据,看着票据说道,“明天你们向涉及的经办人了解一下具体情况,务必要把事情搞清楚、弄明白。”
随后,小张联系了该学校报账的经办人李老师。第二天,李老师来到巡察组,小张把报账单据拿给李老师看后提出了疑点问题,李老师不以为意地说:“当时的经办人不是我,我是代替驾驶员签字,肯定是车牌号写错了,我们这2辆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都很长,维修费偏高,等我到修理厂再核实一下回复你们。”
第三天,李老师拿着1份修理厂开具的证明交到巡察组,证明上写着“由于工作人员失误,把2020年5月31日对另一辆车更换4条轮胎的维修费880元写成5月29日维修的车牌号,导致出现同一辆相隔2天再次更换4条轮胎的情况”。
“李老师,2020年发生的事情,相隔2年,你再仔细想想,有没有记错。我们巡察发现问题是要实事求是的,不会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小张拿过证明看了看便递给了组长老陈。
老陈看着证明,又抬眼看了看李老师,眼神变得犀利,把李老师叫到另一间办公室直言正色道:“李老师,我们需要了解真实的情况,不是要修理厂的证明。你提供给我们的材料必须真实,绝不能弄虚作假,一旦发现你提供虚假的材料,你将被追究相关责任,你回去再想想,搞清楚情况再与我们联系。”
第四天,我们刚一上班就看到李老师在巡察组办公室门口来回踱步。老陈打开办公室门,给李老师倒了杯水。李老师有些局促地接过水杯在老陈对面坐下,想说些什么又如鲠在喉,不时抬头看了看老陈,欲言又止。
“李老师,不着急,想清楚了再说,慢慢说。”老陈一边翻看着桌上的台账,一边劝说道。
“啪”的一声,李老师把纸杯放在桌上,像是下定了决心。“由于时间长了,我有些记不清楚了,昨天回去与驾驶员核实后,修理厂单据上车牌号没有弄错,是我们多开了一次维修费。5月29日报销公务用车更换4条轮胎维修费880元是真实的,而5月31日报销更换4条轮胎维修费880元不真实,属虚开发票重复报销,多报的880元实际用于审车的相关服务费……”
虚开发票报销维修费的问题终于浮出了水面。经过组务会议研究,巡察组把“虚开发票多报更换4条轮胎维修费880元”的问题移交该学校立行立改,由相关责任人清退了该笔多报销的费用,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多问‘为什么’,从不起眼的小细节中挖掘隐藏在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来纠正偏差、杜绝隐患。巡察发现问题既要注重从细处入手,更要从疑点细节突破问题,通过对小问题及时提醒纠正,清除‘蝇贪蚁腐’,坚决维护风清气正的高质量发展环境。”在巡察总结会上,组长老陈总结分享道。
来源 /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昆明市纪委监委
作者 / 陈金花 钱媛媛
编辑 / 李雨施 宋凯文
审核 / 云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