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要求,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总工会等四部门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总工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全国工商联关于做好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2〕9号),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相关资料图)
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充分认识夏季高温天气作业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不利影响。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企联、工商联要认真落实人社部明电〔2022〕9号有关规定,发挥各方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确保高温天气下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将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纳入劳动关系风险隐患排查行动范围,认真抓实抓细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
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查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加强劳动争议案件调处,畅通受理渠道,及时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规定;引导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关心关爱劳动者身心健康,筑牢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劳动权益保护屏障。
二、加强督促指导、落实保障措施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加强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好高温天气下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合理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的户外工作时间,持续改善劳动条件。
要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通过调整工作时间、加大班次轮换、适当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等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劳动者高温时段的户外工作时间,切实保障好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安全和身体健康。
要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企业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3〕98号),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引导用人单位在工资分配中考虑高温天气作业等特殊劳动消耗因素,向一线、艰苦户外岗位劳动者倾斜。要引导平台企业对高温天气下接单的户外工作劳动者给予适当补贴,切实维护好高温天气下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宣传渠道和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宣传报道,加大对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关爱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的良好氛围。
要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加强正面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有关社会舆情及时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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