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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云南省2019年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云卫政务发[2019]7号)的要求,原省卫生计生委等4部门《关于规范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的通知》(云卫规财发[2018]4号)精神,为促进医疗新技术在临床的推广应用,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价收费[2017]114号)文件精神,授权开展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根据成本费用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制定试行价格,试行期二年,试行价格的医疗服务项目必须在执行前一周进行公示,我院对1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进行重新定价、成本测算、分析、审核,并经院内专家论证、医院院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按照即有利卫生事业的发展,又有利于保持医疗服务价格总体水平基本稳定,在充分考虑社会发展水平和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对1项拟开展的医疗服务价格自主定价试行价格,试行二年。公示如下:公示时间自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致电怒江州人民医院医保价格管理科办公室。联系电话:0886-3626210 0886-3624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