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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川区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正式入驻政务系统。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工作人员通过云南省统一政务门户系统平台协助辖区一家企业办理好环境应急预案备案。
全国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备案系统注册及登录界面
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流程01通过政务大厅窗口预审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具体流程如为:第一步通过政务大厅窗口预审。办理人员携带经专家评审通过的环境应急预案纸质版及电子版(光盘)交窗口工作人员录入电子材料信息并通过政务系统下达办件任务。
02网预案备案(受理审查决定)东川分局对纸质及电子材料进行受理和审查后作出备案决定,并出具备案意见(加盖分局印章)及备案编号,并保留备案一份。
03备案完成通知办理人员接收办件结果,并对本次服务作出评价。
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如法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纳入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的企业,结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有重大变化的及时修订,对其中个别内容进行调整的,修订工作可适当简化。同时,企业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启动环境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