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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化历来“尚礼”,所谓“来而不往,非礼也。”礼尚往来乃人之常情,正常的人情往来可以增添感情,利于社会关系的融洽,这种以感情为纽带,为亲朋好友间提供走动热络、相互往来的良好契机,充满“人情味”。但讲人情也应有尺度和界限,若执纪执法者为了所谓的“人情”,对违法乱纪者开了“口子”,挡了正气,任由腐败势头蔓延,不仅是对违纪违法者的纵容,更是对社会、对人民群众的不负责任。
仔细想来,不难发现,近年来党员干部在“人情”面前败下阵来的不在少数。有些抹不开面子、受不住亲戚朋友的攻势,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从而优亲厚友、中饱私囊;有些为所谓的“人情债”所困,让另有所图的人抓住机会“顺水推舟”;有些迷失在“贴心式”“保姆式”的嘘寒问暖中,做下违纪违法违心的事情,行差踏错走入歧途,酿成大祸。
兵法有云,“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人情往来为何会成为权力腐败的“挡箭牌”?究其根本,就在于这种违纪违法、腐败行为具有模糊、隐蔽的特性。对执纪执法者来说,挡不住“人情”,就挡住了正气。韩非子曰:“万事有度,无度则悲。”虽然讲人情确实没错,可一旦过了度,将所谓的“人情”变着法子“受贿变现”,沾上了金钱味的“人情”也就变了质。因此,党员干部要正确看待“公与私”“礼与贿”“人情与原则”的关系,懂得分辨“人情味”与“人情债”,克服情面难却、公私颠倒,向过度的人情说“不”,避免“一时骂”演变成“铁窗泪”。
(资料图)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整治“人情风”,不仅需要广大群众转变观念、移风易俗、勤俭节约,更需要党员干部身先士卒、示范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牢记“静以修身,俭以养德”的准则,不断追求“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崇高境界,珍惜“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的质朴情感,树立纯洁的人情观,才能抓住要害、堵住风源,防止“人情”逾越“规矩”,让人情无利可图。
“人生贵相知,何必金与钱。”党员干部要学会冲开“人情”的羁绊与牢笼,不被“人情歪风”遮蔽双眼,不被“人情关系”蒙住心灵,要勇于当“战士”,不怕当“孤臣”,不让私人情感凌驾于公权力之上,不让变味人情挡住清风正气,做到在人情之中有原则,于交往之中讲政治,让“礼尚往来”真正回归理性和本源。
来源 / 普洱纪检监察网
供稿 / 西盟县纪委监委
作者 / 刘奕麟
编辑 / 杨梦笛 王亚娟
审核 / 普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