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以来,我县野生菌中毒事件频发,为加强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教育,全面普及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提高全县人民群众防范意识,有效防范化解食物中毒风险。石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特做如下温馨提示:
1.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产生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反应时,要快速采取简易方式催吐,并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或立即前往附近医疗机构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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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不认识的野生菌或不熟悉是否有毒的野生菌,不要采摘食用。
3.对过于幼小、过于老熟、过于鲜艳或已霉烂的野生菌,不宜采食。
4.对于市场上卖的野生菌,也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自己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菌,不要轻易食用。
5.烹调加工采购回来的野生菌要认真挑选、刷洗,避免菌种参杂,野生菌经洗净后,宜先在沸水中煮3—5分钟后再炒熟煮透食用。
6.野生菌不要杂食,最好每次只吃一种。要限食量,不要连续几餐都吃,食菌不宜喝酒。最好买曾吃过、没发生过任何危险的野生菌。
7.学校、工地等集体食堂、婚丧宴请和会议等集体用餐,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类,防止引发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8.发生野生菌中毒聚集(2例及以上人员)事件,应立即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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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堵绍娟
监制:张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