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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检打击新型毒品犯罪为主题的指导性案例和检察机关惩治新型毒品犯罪工作情况。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指出,“网络+寄递”的形式,已成为贩运毒品的重要方式。犯罪分子普遍利用互联网进行毒品交易,采用电子支付等非接触方式完成,交易流程的“人、毒、财”分离。在交付环节,多采用寄递方式,使用虚假寄件人、收件人身份和地址,利用“跑腿”“同城直送”等方式寄递的案件增长较快。(@中国青年报)最高检:新型毒品具隐蔽性、迷惑性 “网络+寄递”成贩运毒品重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