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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场租补贴

昆明信息港 | 2022-06-07 10:22:34

创业场租补贴

毕业5年内,未享受创业园区免费孵化服务,在盘龙区行政区域内通过租赁方式获得经营场地,且持续经营 1年以上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经营实体。

1、项目标准:

按照经营场地所在地段同类场地租金平均水平70%的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 2年的场租补贴,每年场租补贴最高不超过 1万元。

2、项目申请资料:申请材料清单确认书、享受场租补贴申请、承诺书、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场地租赁证明材料(租赁协议、房屋权属证明等);申请补贴年度的房屋租赁业发票及完税证明;企业经营状况证明材料(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凭证、帐户流水原件或其他可证明持续经营状况的材料)。

3、相关文件下载:场租补贴附件下载

项目咨询电话:65618642 

联系人:付老师,也可直接到北京路481号盘龙劳动就业服务局市场科现场咨询。

来源|昆明市盘龙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市场就业科

审核|周金

编辑|李娅华

标签: 证明材料 劳动就业服务局 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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