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居民家庭,允许其新增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其中非东莞市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4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通知还提到,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为2年。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的可以进行交易转让。(中新财经)东莞楼市新政:二孩或三孩家庭,允许新增购一套房
5月14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居民家庭,允许其新增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其中非东莞市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4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通知还提到,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为2年。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的可以进行交易转让。(中新财经)东莞楼市新政:二孩或三孩家庭,允许新增购一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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