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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 盘龙区松华坝水源保护区学生生活补助实施细则发布——盘龙区水源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继续领取生活补助

盘龙区教育体育局 | 2022-04-22 18:35:35

盘龙区松华坝水源保护区

学生生活补助实施细则发布

盘龙区水源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可继续领取生活补助

《昆明市主城饮用水源区扶持补助办法》(昆政发〔2016〕61号)五年有效期自2020年12月30日已届满,市级主城饮用水源区扶持补助资金不再定向补助全市水源区学生,根据盘龙区实际情况,盘龙区人民政府制定了《盘龙区松华坝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活补助办法》(盘政发〔2021〕12 号),盘龙区水源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可以继续领取生活补助啦!盘龙区教育体育局适时制定《盘龙区松华坝水源保护区学生生活补助实施细则》(简称《细则》),现在来看看,哪些人可以领取,该怎么领取吧!

1

明确学生生活补助享受对象

具有盘龙区松华坝水源保护区户籍及松华坝水库一级保护区核心区已搬迁居民中的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在籍在校学生。

2

明确学生生活补助范围

松华、滇源、阿子营街道办事处村组户籍居民;双龙街道办事处所辖烧灰窑、蜜岭新村、旧关、小石桥、庄房小组村组户籍居民;龙泉街道办事处2011年纳入移民搬迁的水箐、新村、老白龙、倒座、三丘田、马家庵居民小组居民;松华坝水库一级保护区核心区移民。

3

明确学生生活补助标准

盘龙区松华坝水源区学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2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2400元。

4

明确补助资金申报程序和流程

盘龙区松华坝水源区学生生活补助按学期申报、评审,每年的3月、9月分别申报春季学期、秋季学期学生生活补助。

#1

由补助对象的监护人填写补助申请表,并提供户口册、身份证、在籍在校证明(区外就读提供)证明材料。

#2

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后在各小组、社区村务公开栏分别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核。

#3

街道办事处对各社区居委会上报的受助学生信息、证明材料逐一进行复审后报盘龙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

盘龙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街道办事处的受助学生信息进行复核后发放各街道补助资金,由街道下拨辖区学生生活补助。

5

明确补助资金来源

盘龙区水源区学生生活补助由区级财政承担。

6

明确其他事项

《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25年12月31日止,实施期限5年。《细则》执行期间,如遇上级有关政策调整及相关法律法规出台新规定的,按上级有关政策及相应法律法规调整优化。

END

来源:盘龙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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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街道办事处 实施细则 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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