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寻甸县检察院收到一面写着“秉公执法 一心为民”的锦旗。
自2021年11月初至2021年12月底,杨某11次入室盗窃他人现金共计人民币34800元。检察官审查案件中发现被害人多为老年人,被盗钱财为被害人长期积攒下来的养老钱、看病钱、生产生活的血汗钱。
如何追回被盗钱财
挽回被害人经济损失
成为检察官首要关心的问题
经审查,杨某将多次盗窃所得现金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但他被抓获时,盗窃所得的钱财已被挥霍了15000余元,银行账户中剩余19000元。针对这一情况,检察官及时联系公安民警甄别财产状况、扣押财产,在庭审前与法官沟通,通过释法说理积极引导杨某及其家属以退赃退赔等方式追回被盗钱财。最终,杨某及其家属自愿筹措资金,退赔被其挥霍的15000余元涉案款。
庭审后,寻甸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法院将追回的钱财一一送还到被害人手中,淳朴的老人们不断表示感谢“没想到我们的血汗钱还能追回,谢谢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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