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临沧市临翔区检察院会同区关工委、区妇联、区司法局等单位召开“临翔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签订仪式”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席会议,健全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为构建健康、文明、和谐的家庭教育环境探索临翔实践样本。
签订仪式前,临翔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毕起美通报了《关于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恒春未检负责人李邦红宣读了《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在充分听取吸纳各单位意见达成共识的基础上,临翔区检察院会同参会各单位联合会签了《实施意见》,推动全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迈上新台阶。
签订仪式结束后,参会各单位人员结合各自职能就落实家庭教育责任、相互之间如何协作配合等进行了工作交流,大家一致表态将积极抓好该《实施意见》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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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各部门职责、工作机制组织保障六个方面,主要突出三个重点:一是凝聚多方合力,明确分工配合;二是细化工作模式,规范制度实施;三是引入社会力量,加强队伍建设。
结合该《实施意见》签订实施,临翔区检察院下发了《关于聘请子幼等13名同志为“恒春未检”家庭教育指导师、心里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者的决定》,向13名受聘人员发放了聘书,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和引入社会力量,创新工作举措,多点发力落实家庭教育责任,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临翔区检察院在临沧市率先成立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站”,依法发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令19份,督促监护令5份,做到应督促尽督促,并通过引入多方监督、召开联席会议等创新方式方法,将督促监护尽责、家庭教育指导与罪错未成年人帮教、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保护等有机结合,切实提升了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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