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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第二批智能制造标杆企业遴选开始!具体遴选条件→

昆明信息港 | 2022-04-12 22:22:42

为充分发挥标杆企业示范引领作用

促进云南省智能制造水平提升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决定组织开展

第二批智能制造标杆企业遴选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行典型引路法,以“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三张牌”为重点,结合行业特点和发展现状,在不同行业遴选一批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形成一批较成熟、可复制、能推广的先进经验和有效模式,带动同行业、相关行业或产业上下游企业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促进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维服务等关键环节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推动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二、遴选条件

(一)企业在云南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企业已有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投入稳定运行,且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的建设地点在云南省内。

(三)企业的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有效推动生产技术创新和生产工艺、生产流程优化,企业研发、制造、管理、服务的智能化水平达到省内行业领先水平,生产效率、能源利用率得到大幅提升,企业运营成本、产品研制周期、产品不良品率大幅下降。

(四)企业在智能制造方面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解决方案,取得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经验和模式。

(五)实施过国家智能制造专项、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等国家有关重大专项,或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三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且项目已竣工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遴选程序

(一)企业申报。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准备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择优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

(二)专家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三)现场核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通过材料评审的部分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对有关事项予以核实。

(四)公示发布。对企业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企业认真填写云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申报书(附件1),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后按属地原则报当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含电子版)。填报企业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二)请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企业申报材料的汇总、初审等工作,于2022年5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云南省智能标杆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2)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技术创新处,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Word格式,每个企业单独一个文件夹)至电子邮箱,有关电子表格可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下载。

联系人:王林、胡强

电话:

0871- 63512985(传真) 、63515791

电子邮箱:yngxwjc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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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编辑:秦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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