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为困难群众延长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近日,福建省人社厅、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出台措施,提出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被纳入封闭管理区的用人单位,允许申请缓缴最长一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对因为疫情管控等原因,无法办理社保缴费业务的企业,允许延期办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福建省人社厅就业处负责人介绍,此轮福建本土疫情已持续近一个月,部分企业面临较大经营和稳岗压力。此次福建省共出台九条措施,从助力企业稳定岗位、做好企业用工服务、兜住困难群众生活底线三个方面,帮助企业应对疫情,恢复生产。在助力企业稳岗方面,对不裁员、少裁员企业,福建省将按一定比例返还失业保险费,对中小微企业返还的比例,从现行60%提高至90%。措施还提出,鼓励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生产不饱和、富余员工较多的企业共享用工,给予适当用工调剂补贴。各地还将强化就业服务,对保障疫情防控、群众生活必需的重点企业指定专人对接,帮助解决用工问题。对于困难群众,福建省提出,延长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至法定退休年龄,扩大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