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器官捐献是挽救垂危生命、服务医学发展、弘扬人间大爱、彰显社会文明的高尚事业,让逝者的生命和梦想在接受者的身上延续,是生命接力和爱心传递的旅程。在清明来临的4月,我们深切悼念、追思捐献者,向捐献者致敬!
问题一:什么是人体器官捐献?
答:人体器官捐献就是当一个人去世时,将其功能良好的器官以自愿、无偿的方式捐献给国家人体器官捐献管理机构,用于救治因器官衰竭而需器官移植的患者,使其能够延续生命,改善未来生活质量,并且能继续贡献社会。
问题二:捐献者家人和接受移植者能见面么?
答:双方不能见面。国家规定,捐赠者和受捐者双方不得相见,两方的信息也不会互通。
问题三:接受单位如何处理遗体?
答:1、遗体教学解剖前,师生举行尊重遗体的仪式,以表达学生对捐献者的崇高敬意。
2、捐献的遗体只能用于医学教学和医学科研。捐献的遗体做医学研究后,由遗体接受单位按规定负责火化处理。
问题四:什么是遗体捐献?
答: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指定的捐献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事业。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遗体的,直系亲属可以在其死亡后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并代为办理捐献手续。
问题五:遗体捐献登记者有没有医疗及住院费用优惠?丧葬费如何领取?
答:遗体捐献为公民去世后的一种无任何附加条件自愿无偿的捐献行为,在捐献过程中捐献者和家属也不需因为捐献而承担其他任何费用。遗体捐献证明与遗体火化证明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家属可凭其在有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领取丧葬费及办理相关后事。
问题六:遗体捐献有哪些条件限制?
答:1、要您在生前指定捐献执行人,才能最终实现捐献。
2、对患烈性传染病(鼠疫、霍乱等)死亡的以及高度损毁和腐败的遗体不宜捐献。
问题七:已经签署了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可否再签遗体捐献志愿书?
可以,因为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都是死亡后才实施捐献,所以签署两项捐献并不冲突。
问题八:如何办理捐献登记手续?
答:在自愿、无偿的原则下,通过直系亲属的同意后,持本人身份证到各捐献登记机构进行登记,并办理遗体捐献志愿卡。若行动不便者,也可委托亲属代为办理,也可告知您的详细收信地址,登记机构将为您邮寄遗体捐献登记表,您填写签名后回寄。登记机构接获登记表后并寄回遗体捐献志愿登记卡。对个别行动不便的特殊捐献者捐献机构可提供上门服务。
问题九:昆明市内的遗体捐献机构有哪些?
答:目前我市具备遗体捐献接受资质的单位有:昆明医科大学解剖实验室值班电话:15969559449昆明医科大学遗体捐献专线~24小时开机,全年无休,专职老师未能第一时间接听(上课,做实验或者其他原因),会在看到来电后第一时间回复。
问题十:关于捐献者的纪念活动如何开展?
答:同意刻碑的捐献者的名字将被镌刻于“昆明市遗体器官捐献纪念碑”上。昆明市遗体器官捐献纪念园位于昆明市晋宁区晋龙园。每年的清明前后是昆明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缅怀纪念日。昆明市红十字会将在清明节前后隆重举行清明缅怀纪念活动。家属可自行前往祭奠亲人。
让我们一起缅怀大爱无私的捐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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