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全年共立案调查环境违法案件60件,比2020年增加20件,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高位统筹是关键
1成立由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的石林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协调推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在市局的统一领导下,研究制定年度执法工作要点,成立了由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网格负责同志会同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人员协同开展工作的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护网。
3各乡镇街道挂牌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明确了生态环境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同时将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作为年度县对乡镇考核的指标任务,压实了各乡镇街道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结合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织密全县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网格。
规范执法是抓手
石林分局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法》《环境保护法》及《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精细化管理考核体系建设制度》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
1规范立案及调查取证,对通过检查发现或接到举报和移送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初步调查,对符合条件的按程序上报审查;按规定开展现场调查取证,形成案件调查报告报审。
2规范案件审查及司法衔接,严格执行案件审查制度,聘请专业法律顾问进行案件全程跟踪服务,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处罚决定执行案审会决策制度,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对适用移交司法部门的案件按程序移交司法部门。
3规范处罚执行及后督查,督促违法单位履行处罚决定,按期结案归档,适时开展后督查,杜绝违法行为反弹。
4适时分析研判,开展专项行动。通过对县域环境质量及企业污染物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研判污染物来源,有针对性开展专项行动。
2021年分别开展建筑工地扬尘、餐饮行业、畜禽养殖、永生花加工行业等专项行动,有效控制行业特征污染物排放,助推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业务培训是保障
全年累计参与执法培训30人次,石林分局共有在职在编人员28人,持有执法证人员15人,占总人数的54%。
1积极派员参加云南省联合执法及全市“绿剑”专项执法行动,在各专项执法行动中,派出人员勇于担当、表现优异,累计8人次获得国家、省、市级表彰,既完成了各专项工作任务,又锻炼了执法队伍。
2充分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每周一例会等契机,学习各类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立“以案释法”学习机制,由执法人员结合昆明市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及日常查办的环境违法案例逐项讲解释义,促进执法人员理解更深、学习更透。
3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优良传统,长期在执法一线工作的老同志们亲力亲为,以上率下,以老带新,既传承了优良的意志品质,也提升了执法业务技能。
能力建设是基础
石林分局致力于与全市同步打造环保铁军,不断夯实执法队伍建设。
1积极响应“全员执法”的工作号召,2021年安排局机关和监测技术人员共13人参与行政执法证考试,逐步推行局、队、站合一,形成强大的执法力量。
2配齐配强执法装备,购置无人机、速测仪等执法仪器装备配发到各执法网格,强化执法图片及影像资料采集,检测数据采集等,为执法工作夯实基础。
来源: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