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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继续执行!

3月25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3部门下发《关于继续执行主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试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明确,继续执行主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试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2021年7 月6日,昆明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交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了《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主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试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昆发改价格〔2021〕329 号)。文件执行以来,收效明显,同时也收到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完善政策,昆明市发展改革委将组织相关单位对试点全过程政策执行情况分析论证。在此期间,主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试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继续按昆发改价格〔2021〕329 号文件执行。

试点区域

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空港经济区位于主城建成区内区域。

主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各类区域划分范围

一类区域:

(一)人民路、西昌路、金碧路、拓东路、白塔路围合区域;

(二)春城路、环城南路、南坝路、二环南路围合区域。

二类区域:

(一)二环路内除一类区域以外的其它区域;

(二)昆曲高速、北辰大道、盘江路、二环北路围合区域;

(三)民航路、二环南路、春城路、日新路围合区域。

三类区域:

除上述两类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

主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试点)

经批准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由具有经营资格的主体负责管理并收取费用。将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分为收费泊位、出租车泊位、专用泊位三类,具体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一)收费泊位

1. 车辆临时停车15分钟内(含15分钟)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新能源汽车免收每天一次且不超过2小时(含2小时)的机动车停放服务费。临时停车超过上述免费时长后,开始计费。

2. 白天时段(8:00~20:00)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按《实施办法》同时段收费标准执行。夜间时段(20:00~次日8:00)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一类区域5元/小时、封顶收费10元/次;二类区域4元/小时,封顶收费8元/次;三类区域3元/小时,封顶收费5元/次。停车时间横跨两个时段的,按两个时段标准分别收费,不足一个计费单位的按一个计费单位收费;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出部分按上述规定重新计时收费。

(二)出租车泊位

巡游出租车进入出租车泊位临时停车30分钟内(含30分钟)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超过30分钟后按《 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昆府规登〔2017〕3号)执行。

(三)专用泊位

符合专用泊位停放管理规定的车辆进入专用泊位停车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校对:朱咏梅

编审:刘超

标签: 收费标准 城市道路 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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