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举办COP15大会第一阶段会议,春城市民普遍感到周边的生态环境变得更好了,这样好的生态环境会不会持续下去?如何最大程度维护人民生态环境权益?
3月15日上午,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军一行做客昆明广播电视台《春城热线》栏目,就以上问题进行了解答。
01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昆明市成立了书记、市长为组长的滇池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抓好滇池违规违建问题整改落实,成立书记、市长任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昆明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对涉及昆明的33个问题逐一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建立会议研究、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定期调度、限时整改、验收销号、信息公开、收集归档等8项机制。
建立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机制,组织开展了第3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重点对1201件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交办投诉的问题进行逐一核实。每月调度整改进展,定期召开推进会,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制定《验收销号办法(试行)》,整改一个、验收一个、交账一个、销号一个。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问题1201件,已办结1033件,阶段性办结2件。
02以环境监管执法为重点,打造“绿剑”专项执法行动品牌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把执法摆在最重要的突出位置、核心位置,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以执法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倒逼环境质量改善。
完善污染源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建立案件审查、法制审查等制度,探索建立菜单式、清单式的标准化执法模式。制定《昆明市关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抓好省厅联合执法检查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市人大开展了两次专门监督。
学习借鉴省厅联合执法检查的成功经验,着力打造“绿剑”专项执法行动品牌,探索一种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的联合执法行动模式。制定了《“绿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6个批次共检查县(市)区、开发区13个,检查各类对象1984个,查出问题3624个,现场提出整改建议4309条,立案644件。
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641件,同比增长52%;罚款1.3亿元,同比增长63.5%。案件数占全省的40%,罚款数占全省的31%。
下一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将把“绿剑”专项执法行动作为每年执法的规定性动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全面推广,打造成为一个特色亮点、一个标志性品牌。
来源:无线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