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安局卫东分局6日发布通报称,3月9日上午9时许,该局接到卫东区新华路小学三年级学生苑某某的母亲苑某报案称:“孩子在学校被老师打伤”。警方及时受理案件,迅速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鉴定,苑某某伤情为轻伤,警方依法对常某(男,52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新华路小学教师)刑事拘留,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通报
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安局卫东分局6日发布通报称,3月9日上午9时许,该局接到卫东区新华路小学三年级学生苑某某的母亲苑某报案称:“孩子在学校被老师打伤”。警方及时受理案件,迅速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鉴定,苑某某伤情为轻伤,警方依法对常某(男,52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新华路小学教师)刑事拘留,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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