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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锁车后交200块钱才开锁 “无情锁”是否合法

广东台今日关注 | 2021-04-12 15:08:11

日,有不少网友反映在佛山的城中村停车一不小心就被锁车,不交几百元的“罚款“就别想开走。

车主们无奈调侃道:也许这就是“无情锁”吧。

其实不少城市的城中村都存在以各种理由锁车罚款的现象。先来看看佛山的。

佛山外地车违反村规被锁

要交200元“罚款”

3月19日晚,到佛山南海办事的王先生,就将车辆停在了九江镇英明村村内。第二天,王先生发现自己的车被人上了锁。

车上面放了一张落款为九江镇村尾经济社的通知,表示王先生在这里停车违反了村里的规定。

之后,来开锁的人表示,要开锁的话先交两百元罚款,不服气的王先生选择了报警,但王先生说,民警也劝他私下解决。

急着办事的王先生只好交了所谓的“罚款”200元,并拿到一张收据。

昨天(4月9日),记者来到九江镇的村尾经济社,见到村口处确实写着“禁止外来车辆停放”▽

但车位处并没有注明禁止外地车停放,也没有私人车位的标识。

随后,记者联系上村尾经济社负责开锁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周边的村都是这么做的,目的是保障本村村民的停车。

广州锁车罚钱后

车主索要发票无果

同样被“无情锁”的,还有广州的车主方先生。他在广州番禺区上漖村租房和上班,每个月都会向当地村委的停车管理处交200-300元的停车月保费,但还是因为停了不该停的地方,而被上了锁。

3月24日晚,方先生将车停在上漖村幼儿园对面的一停车场,27号下午取车时,他发现自己的车被锁了,而锁车原因是:占用了其他人的车位。

方先生说,当时他在车窗玻璃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可是对方在锁车罚钱前并没有联系他挪车。

无奈之下,方先生向前来开锁的人支付了200元“罚款”,而且对方没有提供发票,仅给了一张收据。

“这个收费标准是否有一定的衡量,这一块并不是说你说200就200,300就300,1000是不是我也要交,不交就不给你开锁。”

记者来到上漖村幼儿园对面一停车场,现场确实有当地村委贴出的“外来车辆禁止停放

违者锁车罚款200元”的告示。在村里,类似的告示牌随处可见。

对此,当地村委回复,如果市民将车辆停在禁停通道上,阻碍车辆通行,属于乱停乱放,按《村规民约》第八十七条规定将锁车处理。上漖村按规定锁车罚款属于村民自治,该事项的罚款理由和收费标准均经过村“四议两公开”程序通过,并形成相关的管理规定。

类似情况持续多年

“无情锁”引争议

其实,外地车莫名被上“无情锁”的情况早在几年前就已出现。

2018年6月,佛山南海居民叶先生将车停在夏北社区一停车位内,相安无事停了两年。突然,村内说要加强村内车辆管理,于是叶先生的车被锁,并罚款50元。

2019年3月,广州市民朱先生开车进入番禺大石镇植村找朋友,把车停路边大概20分钟就被上了锁,需要200元的“教育费”才能开锁。

“今日关注”抖音号发出相关报道后,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对于“无情锁”这种做法

大家的意见也有所不同,有的人认为“无情锁”是变相的违规收费。

佛山除了“无影脚”还有“无情锁”?外地车进村就被锁,开锁要“罚款”200元

也有人认为因为停车不自觉的人太多,“无情锁”是无奈之举。

佛山除了“无影脚”还有“无情锁”?外地车进村就被锁,开锁要“罚款”200元

“无情锁”是否合法?

专家:村规民约不是罚款依据

关于“无情锁”的报料还有很多,每次村委会都会搬出“村规民约”,来作为锁车罚款的依据。

到底“村规民约”可不可以这样用?专家指出,“村规民约”不能成为锁车罚款的依据。

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 宋儒亮“‘村规民约’一定不能违反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你的村民‘公约’,不是你想怎么规定就怎么规定,想规定怎么做就怎么做,只是原来我们没有计较,或者没当一回事。随着依法治国,随着法治社会建设,尤其是民法典颁布实施,可能要到议事日程了。”

据了解,“村规民约”是村民会议基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授权而制定,一方面规定村民的行为,另一方面规定村民违反和破坏规章制度的处罚条款。但处罚条款仅限于进行教育、给予批评、作出书面检查等内容,并无“授权”村委会、经济社对违规主体进行罚款。

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 宋儒亮“我们指的罚款它是一种行政处罚项目,它一定要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来进行。你村委会又不是一级行政机关,你除非获得什么权力,你又没有获得权力,你对别人进行罚款,我认为这是主体不当,也没有这个权限,更违反了我们规定的程序。”

“村规民约”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合法”,但往往村里对涉事主体进行罚款,都会美其名曰“教育费”、“管理费”等,打擦边球。当车主要求村委、经济社拿出收费或罚款的依据时,无一例外都会搬出“村规民约”来搪塞。

专家表示,如果职能部门不作为或乱作为,用“村规民约”打擦边球的情况还会不断上演。

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 宋儒亮“原来我们有个误区,或者怕麻烦,反正村民自治,我们的执法队员也不到村里,一有事就说村里自己搞定我们不管,这个是不对的。我觉得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应该通过执法,给他们说服、教育、示范。”

律师 熊飞“我认为我们的政府职能部门应该积极介入这样事件的处理,实在协商不成,(车主)唯一的路径就是通过诉讼,向相关法人起诉,追偿因停车被锁而造成的损失。”

  • 标签:佛山,无情锁,锁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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